红宝丽: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张军
公告时间:2025-04-22 19:19:35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2024 年度,本人(张军)作为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或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要求,勤勉尽责,及时跟踪了解公司业务经营情况、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管理情况等,关注公司发展,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大会,与公司管理层人员及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事前获取会议相关议案的背景资料,事中认真审议会议事项,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有利于董事会科学决策;听取股东意见;参与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积极参加培训,深入了解董事会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等;秉持客观、独立、公正的立场,履行职责;与会计师就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进行沟通,保障了年报的披露质量,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张军),中国国籍,工学博士,现任南京工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 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担任南京汇君高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
于 2022 年 8 月 5 日任公司独立董事,兼任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 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7 次,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年应参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
姓名 加董事会 席次数 席次数 数 次未亲自出 投票情况
会议次数 席会议
张 军 7 7 0 0 无 本人对各项议案
均投了赞成票
2、参加专业委员会会议情况
本年度,绩效与薪酬委员会召开会议一次,战略委员会两次。本人作为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均按时主持或参加各专业委员会会议,积极参与讨论,就财务预决算、项目建设、募集资金项目延迟调整、员工持股计划等议案,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
姓名 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 战略委员会
会议次数 会议次数 会会议次数 会议次数
张 军 1 2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本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两次专门会议,对《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公司关于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审核意见。
4、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 4 次,为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
年度股东大会、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因出差,未出席会议 2023 年度股东大会。
本年度,本人均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专门委员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地判断,行使表决权,关注审议的重大事项,本人对董事会会议和专门委员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5、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职能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年审会计师就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等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保障了年报质量。
6、维护投资者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高层人员定期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参加公司股东大会,与现场参会股东进行交流,了解其需求。同时,不断学习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并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发布的相关文件,以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本人参加 2023 年
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维护投资者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7、现场工作情况
本年度,本人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公司章程》等,勤勉尽责,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为 20 日,涉及内容包括参加董事会会议、专业委员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计师年报事项交流等。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公司关于 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对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该事项属于正常市场行为,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公司与关联企业交易遵循平等自愿原则,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对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广大投资者公开、透明地披露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 2024 年 5
月 13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4 年度财务审计
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
审计机构。
(四)员工持股计划
2024 年 3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摘要》《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相关议案。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红宝丽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勤勉尽职工作,忠实履行职责,认真、谨慎地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会议议案,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 年度,本人将继续加强学习,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
五、其他工作情况
1、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本人无提议或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情况。
六、联系方式
独立董事张军电子邮箱:zhangjun@njtech.edu.cn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军
二 O 二五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