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隆健康:监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2 21:40:03
证券代码:002105 证券简称:信隆健康 公告编号: 2025-011
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
于 2025 年 4 月 9 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在公司办公楼 A
栋 2 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秀卿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讨论并通过了下列决议:
(一)审议《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决议:全体监事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如实反映了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按照
《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所赋予的职责和要求,以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出发,诚信积极勤勉为原则,独立认真履行监督职责,通过实地调研和列席、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决策、投资方案、生产经营情况,对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尽职尽责情况进行了监督,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4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工作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决议:全体监事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4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19,121.81 万元,相比上年度增长 23.5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1,893.39 万元,相比上年度降低 187.24%。主要原因系:
1、2024 年度,受行业内市场竞争加剧,以及终端客户高库存等因素的影响,国外市场需
求仍然低迷,外销增长不及预期,仅增长了 10.41%。而国内市场上半年出现了一波热潮,公司内销市场相比上年度增长了 41.73%,但市场竞争激烈,另外公司主要原材料铝材价格较上年上涨近 10%,以及各项成本费用增长导致本年度公司综合销售毛利较上年有所下降。
2、受行业内市场竞争加剧,以及终端客户高库存等因素的影响,合营企业天腾动力的业务开展不及预期,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 2024 年末存在减值迹象,根据测算 2024 年需计提减值金额 969.23 万元。
3、自 2023 年 11 月开始,公司至今未收到中洲应支付的龙华厂临时安置补偿款(约 2000
万),公司按准则规定无法确认此部分收益,导致利润相比上年变动较大。
报告期末,资产总额为 172,421.91 万元,较 2023 年末增长 1.68%,主要系收入增长导致
期末应收账款、存货等流动资产增加。资产负债率为 44.96%,较 2023 年末增长了 2.98%。期
末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13%,较 2023 年度减少 4.43%,每股净资产为 2.38 元。
此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决议:全体监事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中汇会审【2025】5002 号确认,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深圳信隆
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8,933,887.07 元,加上以前年度滚存的未分配利润,2024 年末累积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 384,885,417.61 元。
鉴于本年度亏损,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从公司实际出发,基于股东长期利益考虑,2024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未分配利润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未来可持
续发展的需求以及目前市场环境的情况下做出的,符合公司《公司章程》的利润分配政策,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刊登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决议:全体监事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依照《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原则,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 2024 年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出具了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管理实际,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的制度体系和组织体系比较健全;公司的内部控制措施对企业管理各个过程、各个环节特别是关键管理环节的控制发挥了较好的作用;2024年,未发现公司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综观公司内部控制的实施情况和控制效果,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比较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我们认同该报告。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将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审议《2024 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决议:全体监事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24 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情况将于《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
中进行披露。
(六)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决议:全体监事经投票表决,一致通过本议案。
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刊登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证券时
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 3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决议:全体监事一致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监事针对公司拟对公司202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进行了详细的核查并发表相关意见如下: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不涉及利润操纵,同意公司对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方案。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告编号:2025-014)的公告将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审议《公司 2024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决议:全体监事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
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将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的巨潮资讯网,《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将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审议《关于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申请2025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决议:全体监事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申请 2025 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应经营发展的需要,保证公司的资金需求,公司于 2025 年间依据公司
的经营发展计划,向下列各家银行申请合计总金额为人民币伍亿肆仟万元及美元叁佰万元的授信额度并在该授信额度项下办理各种单项授信业务,具体计划如下:
1、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申请人民币壹亿元整的综合授信额度,并
在该综合授信额度项下办理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开立非
融资性保函、股票回购贷款等业务。
2、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签订《授信额度协议》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陆
仟万元整,并在该授信额度协议项下办理人民币短期贷款、中长期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
票、信用证押汇、理财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委托贷款、委托债权、应收账款融资等)
等各种单项授信业务。
3、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叁仟万元授信额度。
4、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整的综合授信额
度,并在该最高额借款合同项下办理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等融资业务。
5、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伍仟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
信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授信、贸易融资(信用证)授信、银承授信等
综合授信业务。
6、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叁仟万元综合授信额度。
7、公司向玉山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陆仟万元流动资金贷款额度
(包含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及中期流动资金贷款),该额度可用于原材料采购、支付员工工
资及归还其他银行贷款等日常资金周转需求),及申请不超过美元两佰万元曝险额度,并
在该曝险额度下承作远期外汇。
8、公司向富邦华一银行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叁仟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及不超过
美元壹佰万元金融衍生品额度。
9、公司向华夏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捌仟万元综合授信额度。
全体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