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光国微:2024年度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及会计政策变更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专项说明
公告时间:2025-04-22 23:44:52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及会计政策变更追溯调整
财务数据的
专项说明
索引 页码
2024 年度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及会计政策变更追溯
1-2
调整财务数据的专项说明
2024 年度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及会计政策变更追溯
1-10
调整财务数据的说明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及会计政策变更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
专项说明
XYZH/2025BJAG1B0068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国微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
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
报表附注,并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签发了 XYZH/2025BJAG1B0048 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的规定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就紫光国微公司编制的 2024 年度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及会计政策变更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说明(以下简称“追溯调整说明”)出具专项说明。 根据相关规定编制和对外披露追溯调整说明,并确保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是紫光国微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追溯调整说明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紫光国微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不一致。为了更好地理解紫光国微公司 2024 度对以前年度报告披露的财务报表数据由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及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后附的追溯调整说明应当与已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本专项说明是我们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出具的,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及会计政策变更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说明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及会计政策变更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
说明
一、 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基本情况说明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024 年 1 月 12 日,经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紫光同芯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同芯”)受让西藏紫光新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新才”)所持北京紫光安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安芯”)35%股权以及其他三家持股平台共计持有的紫光安芯 30%股权;受让紫光新才所持北京紫光芯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芯能”)35%股权以及其他三家持股平台
共计持有的紫光芯能 30%股权。2024 年 4 月 3 日,完成紫光安芯、紫光芯能股权交割及
工商变更登记。紫光同芯原持有紫光安芯、紫光芯能各 35%股权,交易完成后,紫光同芯持有紫光安芯、紫光芯能各 100%股权,并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公司、紫光新才、紫光安芯、紫光芯能在上述交易前后同受新紫光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因此受让紫光新才所持的紫光安芯、紫光芯能 35%股权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相关规定,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应当调整合并财务报表期初数,同时应当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
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基于此,公司对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
并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进行追溯调整。
2、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的规定,政府补助有
总额法和净额法两种会计处理方法。总额法是在确认政府补助时,将其全额一次或分次确认为收益,而不是作为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者成本费用等的扣减。净额法是将政府补助确认为对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者所补偿成本费用等的扣减。
公司在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对符合净额法核算条件的政府补助采用净额法核算。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使财务报告更准确反映公司经济业务实质,提供更可靠、更
相关的会计信息,公司对政府补助由净额法改按总额法核算,并自 2024 年 12 月 1 日起
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对比较期间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利润表相
关财务数据根据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进行追溯调整,但不会对期初和比较期间的净资产、
营业收入、净利润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最近两年已披露的年度财务报告出现盈亏性
质改变。
二、 本次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具体情况
1、对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并资产负债表追溯调整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 政府补助会计政
项目 追溯调整前 追溯调整后
并调整 策变更影响金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082,073,251.60 15,643,101.28 3,097,716,352.88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1,041,584,071.23 1,041,584,071.23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1,844,552,858.06 1,844,552,858.06
应收账款 4,326,673,013.07 -18,589,076.20 4,308,083,936.87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 248,013,614.16 20,522.21 248,034,136.37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
备金
其他应收款 83,701,282.64 217,268.27 83,918,550.91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
产
存货 2,513,397,546.21 46,994.53 2,513,444,540.74
合同资产 24,422,044.54 24,422,044.54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 206,809,917.85 206,809,917.85
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719,243,249.44 484,837.75 719,728,087.19
流动资产合计 14,090,470,848.80 -2,176,352.16 14,088,294,496.64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 政府补助会计政
项目 追溯调整前 追溯调整后
并调整 策变更影响金额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506,397,226.81 -1,570,588.94 504,826,637.87
其他权益工具投
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 78,934,802.12 78,934,802.12
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392,858,572.76 392,858,572.76
固定资产 502,508,382.64 697,885.16 39,838,291.80 543,044,559.60
在建工程 32,859,937.53 299,159.30 33,159,096.83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50,689,886.92 3,072,189.82 53,762,076.74
无形资产 319,746,217.68 490,970,939.19 810,717,156.87
开发支出 77,551,274.83 77,5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