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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普集团:拓普集团关于2025年度开展远期结汇等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3 20:31:56

证券代码:601689 证券简称:拓普集团 公告编号:2025-038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开展远期结汇等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目的:为减少外汇汇率、利率波动影响,增强公司(含子公司)
财务稳健性。
交易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其他外汇的掉期业务、外汇买
卖、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产品或
上述产品的组合。
交易机构: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资格的境内外银行等金融机构。
交易金额:2025年度不超过1亿美元或等额外币。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等金融衍生品业务遵
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但可能存在汇率波动风险、交割
风险等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业务概述
(一)交易目的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汽车
零部件出口业务,以及部署在海外的工厂在当地开展业务时涉及美元、欧元、
巴西雷亚尔、墨西哥比索等多币种的交易。近年来随着海外业务规模的逐步
扩大,公司外汇敞口受汇率和利率波动的影响也在逐步增大。
为减少经营活动中外汇的汇率、利率波动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根据需
要借助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套期保值功能,开展与业务规模、期限和币种相匹
配的远期结汇等外汇衍生品业务,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及利率大幅波动对公
司造成的不利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二)交易额度及期限
公司(含子公司)2025 年度拟根据需要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最高合约
价值总额度不超过 1 亿美元(含等值外币),实施期限自 2025 年 7 月 1 日起
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止。交易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
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审议的总额度。在上述授权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1、交易品种: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经营相关的外币汇率及利率。
2、交易工具: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其他外汇的掉期业务、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3、交易机构:公司开展上述交易的对手方均为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境内外银行等金融机构,不涉及公司关联方。
(五)授权事项
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行使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审批权限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实施。
二、审议程序
2025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开展远期结汇等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前审议,以全票(三票)通过的表决结果事先认可并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风险

1、 汇率波动风险:对于远期结汇等金融衍生品业务,如果到期日即期汇率大于远期结汇约定汇率,则该笔合约将产生亏损。
2、交割风险:实际经营过程中,市场情况可能会发生变化,可能会导致客户不能按时付汇,产生无法按时交割风险。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已制定《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制定了严格的决策程序、报告机制和监控措施,明确了工作职责、审批权限、操作要点和信息披露等具体要求。公司在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将严格按照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执行。
2、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以实际业务需求为基础,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及利率风险为目的,禁止任何投机行为和套利交易。
3、公司将审慎核查与具有合法资质的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防范法律风险。
4、公司实时关注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各项风险因素,市场波动有较大影响时及时预警并制定应对方案。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以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为基础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有助于规避和防范外汇及利率大幅波动时对公司产生的不利影响,提升公司的财务稳健性,不会对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主营业务正常开展造成影响。同时,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审慎开展该类业务。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金融衍生品交易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五、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是围绕公司实际外汇收支业务进行的,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为目的,是出于公司稳健经营的需求而决定,有利于提升公司外汇风险和利率风险的管控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是必要的。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所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切实可行,因此公司开展远期结汇等金融衍生品业务具有可行性。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经审议后认为: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能够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和利率波动对公司业务造成的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该事项。
特此公告。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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