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龙管业: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3 22:39:43
证券代码:002457 证券简称:青龙管业 公告编号:2025-022
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召开
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相关信息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 人,注册会计师 178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700 人。
信永中和 2023 年度业务收入为 40.46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30.1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9.96 亿元。2023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4 家,收费总额 4.56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38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7 次、自律监管措施 8 次和纪律处
分 0 次。5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
监督管理措施 17 次、自律监管措施 10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司建军先生,1997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5 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廖晓鸿女士,1997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 3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祁恪新女士,2012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 2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被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1 次,被深圳交易所出具自律监管措施 1 次,详见下表。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因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
廖晓 公司年报审计时存在部
1 鸿 2023.9.26 监督管理措施 深圳证监局 分程序执行不到位等问
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
监管措施。
因在执行深圳华侨城股
份有限公司 2020、2021
廖晓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时存
2 鸿 2024.5.31 自律监管措施 深圳交易所 在部分程序执行不够充
分等问题,给予签字注
册会计师出具监管函的
自律监管措施。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审计工作的复杂程度、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因素综合考虑,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信永中和进行了充分沟通,对其执业资格、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等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自公司首发上市至2024年度,信永中和一直承担公司的审计工作,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按照国家会计标准及监管机构的要求,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精神,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发表的相关专项意见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控控制运行情况,表现出了较高的专业胜任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和业务能力,能够胜任公司审计工作。
对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
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
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
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4 年年报相关文件的审核意见;
2、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之事务所基本情况。
特此公告。
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