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达证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4 17:21:09
证券代码:601059 证券简称:信达证券 公告编号:2025-007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5年 4 月 24 日以现场与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设在北京市西城区宣武
门西大街甲 127 号金隅大厦 B 座 16 层 1608 会议室。本次会议的通知和会议资
料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艾久超先生召集
和主持,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艾久超先生现场参会,祝瑞敏女士、宋永辉女士、刘力一先生、刘俊勇先生、黄进先生、华民先生以视频方式参会),公司 3 名监事、董事会秘书和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审议,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合规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事先经公司董事会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事先经公司董事会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事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王雪筠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议案事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5 日
附件: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王雪筠女士简历
王雪筠女士,1973 年 9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曾任职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曾任公司法律合规部总经理、综合质控部总经理。2025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办公室主任。
截至目前,王雪筠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其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所列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