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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水务: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4 17:54:48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及工作要求,2024 年度,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在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审查公司内控制度、监督公司内部审计、评价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等方面均发表了相关意见或建议,认真履行了职责。现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江启发先生、潘杰先生和晋琰女士三位董事组成,其中江启发先生和潘杰先生为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江启发先生持有高级会计师、高级注册国际财务管理师证书,具备会计和财务管理相关的专业知识。公司在任审计委员会成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和专业要求,各委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凭借丰富的行业经验及专业的财会知识,在审阅公司财务报告、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与内审部门的工作等方面向董事会提出了专业意见,在公司合规运作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履行职责,共召开了 3 次会议,会
议的组织、召开及表决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全体审计委员会委员均亲自出席了各次会议,会议议案全部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 会议召开时间 会议议题
1.《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2024 年中期
第二届董事会审 利润分配的议案》
计委员会第二次 2024 年 4 月 16 日 7.《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会议 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8.《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
估报告的议案》
10.《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对会计师
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11.《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2.《关于公司内审部门2023年度工作总结及2024年
度工作计划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 1.《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计委员会第三次 2024 年 8 月 23 日 2.《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会议
第二届董事会审 2024 年 10 月 24
计委员会第四次 日 1.《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会议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监督并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签字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 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 求的情形。此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其他审计项目组成员在公司的任职 情况,未发现除审计必要费用外的其他任何形式的经济利益情况,未发现其他 影响公司审计业务独立性的情况。
2、监督并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 年 4 月 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讨论和沟通年报相关审计事项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参与公司年度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与公司聘请的年度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多次沟通。2023 年报审计执行前,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财务负责人召开审前会议,就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范围、人员安排、重点事项等进行了沟通。2023 年报审计期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力配合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内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并关注相关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就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关键事项进行详细沟通,助力公司审计工作顺利进行。年报审计执行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及公司财务负责人召开年报审后沟通会议,就公司财务状况、关键审计事项、审计完成情况等进行了交流。
2024 年 12 月 25 日,审计委员会成员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
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财务负责人召开 2024 年年报审前沟通会议,对 2023 年报审计后执行情况进行沟通,并对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人员安排、审计重点事项等进行了沟通,要求公司做好年审过程中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协调工作。
2025 年 1 月 13 日上午,公司审计委员会会同财务负责人与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审计小组负责人,就 2024 年报审计进展情况进行了现场沟通了解。
(二)审阅公司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3 年年度财务报告、2024 年
第一季度财务报告、2024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和 2024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审计
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欺诈、舞弊及重大错报的情形。
(三)监督与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审阅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积极督促内审部门严格按照计划执行各项工作,定期听取内审部门工作总结汇报,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提高了内审部门的工作成效。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情况。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配套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优化进行了监督和指导。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有关部门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能够有效防范业务运行过程中的重大风险。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
(五)对公司重大事项监督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积极督促内审部门对公司对外担保、对外投资等重大事项的实施情况、公司大额资金往来情况,以及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情况进行定期检查,未发现公司存在任何违法违规或运作不规范等情形。
四、总体评价
2024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职尽责,依托专业优势,对年度所审议的事项进行认真分析并作出合理决策,充分发挥了监督与指导职能。2025 年,审计委员会将本着谨慎、客观、独立的原则,认真、勤勉地履行职责,不断加强与财务部及其他业务部门的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
监督重大事项决策的合规性,持续推动公司治理水平提升,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同时审计委员会还将密切关注和学习证券监管机构等部门发布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则指引,以期更好地履行职责。
特此报告!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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