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上海:西上海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4 21:23:42
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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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1-2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13
专项鉴证报告
众会字(2025)第 04722 号
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上海公司”)编制的《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专项报告”)。
一、管理层对专项报告的责任
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编制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西上海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
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西上海公司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编制,反映了西上海公司 2024 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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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西上海公司 2024 年度年报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我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作
任何其他目的。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2025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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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的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中国证监会于 2020 年 10 月 21 日核发《关于核准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49 号),公司以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334 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6.1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3,777.42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5,980.79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7,796.63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账并经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12 月 9 日出具“众会字(2020)
09107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0,191.82 万元,其
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人民币 8,545.64 万元。
(三)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2024 年,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 1,646.18 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合
计为 35,805.37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477,966,287.58
减: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 101,918,230.84
减:累计购买理财或存款使用募集资金 3,740,000,000.00
减:募集资金临时补流 59,717,452.98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累计净额 4,797,404.02
加:累计收回理财产品或存款本金 3,462,000,000.00
加:累计收回理财收益 36,925,677.83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80,053,685.61
加:购买理财产品暂未收回的本金 278,000,000.00
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358,053,685.61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已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
公司已于 2020 年 12 月与保荐机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安亭
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安亭支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及子公司合肥智汇供应链有限公司已于 2022 年 7 月与保荐机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安亭支行 1001701129300239411 60,468,566.21 活期存款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3808400040056712 19,416,159.79 活期存款
上海安亭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189001040045313 168,959.61 活期存款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合 计 80,053,685.61
注:募集资金银行账户余额与募集资金余额差异278,000,000.00元,系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致,详见本报告三、(四)之说明。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0,191.82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的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专项意见。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5,971.75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1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定期存 款、结构性存款,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 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同意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4年1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定期 存款、结构性存款,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 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对该事 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