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云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7 15:41:37
北京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
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北京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了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作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切实对中兴华所在 2024 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兴华成立于 1993 年,2000 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
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 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 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
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院 1 号楼南楼 20 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兴华合伙人199人,注册会计师105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522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
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 2024 年12 月24日召开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中兴华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工作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2024 年 12 月 5 日,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聘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查阅了拟聘会计师事
务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对中兴华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中兴华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资质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 2024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事项,包括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等相关事项。并对 2024 年度审计工作进展、审计结论及其他事项进行关注,听取会计师事务所关于 2024 年度审计基本情况、重点关注事项等相关事项的汇报。
3、审计委员会审议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北京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