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菲电气: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沈凯军
公告时间:2025-04-27 15:42:47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沈凯军
作为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本人严格按照《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发展状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参与重大经营决策并对重大事项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坚持职业操守,谨慎行使法律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沈凯军,1967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
注册会计师资格,正高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高级经济师。1988 年 8 月至 1998年 12 月,历任嘉兴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业务二部副主任、审计三部主任、所长助理;曾任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002067)独立董事,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1233)独立董事,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601002)独立董事,浙江中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中浩优政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1998 年12 月至今,历任嘉兴中铭评估咨询有限公司董事、副主任会计师、主任会计师、董事长;2009 年 1 月至今,任浙江中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目前兼任嘉兴中纬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浙江久安档案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嘉兴就来帮企业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002404)独立董事,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834639)独立董事。2024 年 1 月至今,任博菲电气独立董事。
2024 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公司共召开了 9 次董事会会议和 3 次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独立董
事,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无委托出席和缺席会议情况;在会议召开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在会议召开过程中,发挥专业知识优势和经验,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认真审议每项议案。2024 年,本人对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重大事项没有提出异议,除与自身利益相关的薪酬议案回避表决外,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投弃权票或者反对票的情形。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
独立董 本报告期应参 实际参加董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未亲自参加董 东大会
事 加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事会会议 次数
沈凯军 9 9 0 0 否 3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 年度,本人认真履行职责,参加审计委员会 4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均未有缺席的情况发生。在审议及决策董事会的相关重大事项时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上述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对 2024 年度相关会议审议的议案,本人经过详细了解相关情况和与有关人员沟通讨论,充分行使自己的各项合法权利和义务,严格按照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2024 年,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秉持公开、公正、客观原则,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重点关注了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在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聘任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提名董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等相关事项的决策程序、执行以及披露情况,对相关事项是否合法合规作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对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了监督。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4 年,本人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
权利。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 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业务状况方面进行深度讨论和交流,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4 年,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审阅相关资料,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积极参加股东大会,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认真、及时回复投资者提问,回应投资者关切并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七)现场工作情况
2024 年,本人在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专门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等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和了解,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重大投资等情况进行询问和审议,研判公司的经营发展状况和内部控制管理,完善和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并在公司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等会议上认真履职,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利用自己的专业优势,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财务运行情况等,确保了公司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透明度,进一步加强了公司的内部控制机制。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超过 15 天。
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积极有效的支持配合,主动详细讲解公司各业务板块经营状况并提供相应资料文件,方便本人作出客观判断。
三、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与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了自身在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以及公司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积极关注公司经营发展状况,认真关注和审阅公司各项议案,切实维护了本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 年,本人将继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规定与要求,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的沟通交流,继续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献计献策,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高效性,更好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沈凯军
2025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