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龙集团: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8 16:12:16
证券代码:603949 证券简称:雪龙集团 公告编号:2025-038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 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
诺(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告中公司对财务指标的假设分析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雪龙集团”)拟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就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分析
1、财务测算主要假设及说明
为分析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公司相关财务指标的影响,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做出如下假设:
方面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定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于2025年7月底实施完毕(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最终以经上交所发行上市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 211,136,680 股为基数,不考虑除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之外的因素(如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股利、股权激励、股票回购注销等)对本公司股本总额的影响。
(4)假设本次发行数量 1,450.00 万股,该数量仅用于计算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并实际发行的数量为准。
(5)假设本次募集资金总额 20,337.00 万元,且不考虑相关发行费用,本次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6)公司 202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040.97 万元,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4,036.10 万元。在此基础上,假设公司 2025 年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以下三种情形:
①假设公司 2025 年度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 2024 年度持平;
②假设公司 2025 年度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4 年度分别增长 10%;
③假设公司 2025 年度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4 年度分别增长 20%。
(7)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营业收入、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方面的影响。
(8)在预测公司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净利润和现金分红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以上假设仅为测算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对公司 2025 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2、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公司测算了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即期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2024 年度/ 2025 年度/2025.12.31
2024.12.31 发行前 发行后
总股本(万股) 21,113.6680 21,113.6680 22,563.6680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20,337.00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万股) 1,450.00
情形一:公司 2025 年扣非前后净利润与 2024 年度持平
项目 2024 年度/ 2025 年度/2025.12.31
2024.12.31 发行前 发行后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6,040.97 6,040.97 6,040.9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的净利润(万元) 4,036.10 4,036.10 4,036.1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861 0.2861 0.278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861 0.2861 0.278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0.1912 0.1912 0.1858
/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稀释每股收益(元 0.1912 0.1912 0.1858
/股)
情形二:公司 2025 年扣非前后净利润较 2024 年度上升 10%
项目 2024 年度/ 2025 年度/2025.12.31
2024.12.31 发行前 发行后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6,040.97 6,645.07 6,645.0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的净利润(万元) 4,036.10 4,439.71 4,439.7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861 0.3147 0.306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861 0.3147 0.306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0.1912 0.2103 0.2044
/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稀释每股收益(元 0.1912 0.2103 0.2044
/股)
情形三:公司 2025 年扣非前后净利润较 2024 年度上升 20%
项目 2024 年度/ 2025 年度/2025.12.31
2024.12.31 发行前 发行后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6,040.97 7,249.16 7,249.1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的净利润(万元) 4,036.10 4,843.32 4,843.3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861 0.3433 0.333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861 0.3433 0.333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0.1912 0.2294 0.2230
/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稀释每股收益(元 0.1912 0.2294 0.2230
/股)
注:每股收益的测算系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
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的规定计算;
根据上述假设测算,公司在完成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的每股收益有所下降,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即期回报有一定摊薄影响。
(二)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本规模和净资产规模将有较大幅度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和产生经济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短时间内公司的每股收益等指标有所下降,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此外,若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不能实现预期效益,也将可能导致公司的每股收益被摊薄,从而降低公司的股东回报。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可能存在摊薄公司即期回报的风险。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符合公司所处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的未来发展规划需求,将进一步优化资本结构,有利于提升公司的资金实力和盈利能力,增强公司抵御经营风险的能力,巩固和加强公司的行业地位,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关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的详细分析请参见《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之“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含)人民币20,337.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节能风扇集成系统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拟投资项目与公司当前主营业务保持一致,产品销售模式及客户类型与公司现有情况具有一致性,能够依托公司现有销售渠道及市场影响力,有利于公司丰富产品结构,巩固公司的市场竞争优势,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盈利能力,为公司实现中长期战略发展目标奠定基础。
2、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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