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胜新材: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8 16:59:29
证券代码:603876 证券简称:鼎胜新材 公告编号:2025-052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
通知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等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
伟刚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董事会秘书等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江
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543,714,227.20 元。公司 2024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6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
转下一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 2025 年 4 月 28 日,
公 司 总 股 本 930,957,413 股 , 以 此 计 算 合 计 拟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人 民 币
55,857,444.78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 2024 年半年度已分配的 35,564,599.12 元含税现金红利)合计为 91,422,043.90 元(含税),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30.36%。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监事会认为: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盈利水平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体现了合理回报股东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监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此出具的《关于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法律规范的规定,同意公司编制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
进行审核并发表了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 2025 年度对外担保授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对外担保授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公司融资业务授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度公司融资业务授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及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的预计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防范汇率波动风险,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 2025 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用于拟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金额累计不超过 27 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开展铝锭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在铝锭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中投入的资金(保证金)全部为自有资金,业务期间为本议案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公司主要通过海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和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来进行期货交易。根据公司现有生产规模及未来一年新建项目投产后铝加工业务的产销量计划结合风险分析,本次公司进行铝锭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7000 万元或铝锭套期保值数量 50 万吨以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度开展铝锭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
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5 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2025 年度,公司监事按照公司制度领取基本薪酬和年终奖金。基本薪酬根
据其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按月发放。年终奖金以公司年度经营业绩为主要依据,结合个人工作表现、工作成绩综合评定后发放。公司可根据公司未来发展的实际情况,对上述方案进行调整,并提交公司监事会、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
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内容充分考虑了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和股东取得合理投资回报的意愿,有利于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有利于全体股东利益和公司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披露的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起草了《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5、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 2025 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