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娃: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波-新任)
公告时间:2025-04-28 19:55:03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作为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现就 2024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王波先生:1960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冶金机械专业。现任北京秦脉医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石药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11月27日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目前兼任石药集团有限公司、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本人不曾为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及与会计师沟通的情况
本人自2024年11月27日起任职公司独立董事,在本人任职期间,参加了公司组织的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会议,本人于会前主动了解相关会议资料,
为参加会议做充分的准备。会议期间,本人积极参与对公司2024年度审计计划、审计范围、关键审计事项等进行了沟通,初步确定了2024年度审计相关工作的总体时间和安排。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后,本人再次参加了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会,听取了会计师针对公司2024年度主要经营活动情况、重点关注事项等方面的汇报,本人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报告没有异议。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4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出具的《关
于对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5〕7 号)。公司高度重视,立即开展自查整改工作,整改事项包括更正会计差错并追溯调整、加强人员培训并增强规范意识、完善内控制度及内控流程,并及时向监管部门提交了整改报告。
在自查整改期间,本人持续与内部审计部门、公司管理层保持密切联系,要求其对整改过程进行监督,持续完善销售相关流程,规范从合同签订、货物交付、销售回款等收入确认的各个环节操作。充分发挥内部审计部门的监督职能,定期对收入确认情况进行审计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收入确认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对内部控制进行评估,提出改进建议,逐步提升公司内控水平。
未来,本人将继续加强与内部审计机构、公司管理层的沟通,督促公司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强化内部规范的执行和落实,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对发现的内控缺陷将督促公司积极落实整改,确保相关问题得到有效控制,切实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利益。
(三)现场工作情况
2024年本人在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期间,本人通过到公司实地考察的方式,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等信息,密切关注公司的财务状况,与公司管理层通过现场、电话、微信等保持联系,高度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及
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能够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
(四)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配合本人的工作,与本人保持经常性的沟通,让本人及时了解生产经营动态,财务管理情况,充分保证了本人的知情权,使得本人客观、准确和科学地做出独立判断,为独立董事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便利的条件和充分的配合。公司在相关会议召开前及时发送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并在事前与独立董事就有关事项进行充分的沟通,在会上就有关问题认真予以回复,为本人履职提供了便利条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为日常经营业务需要而持续发生的必要交易,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基于独立判断,认为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4年,不存在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4年,公司不存在上述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有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及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本人将督促公司董事会与管理层高度重视报告涉及事项,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整改,加强内部控制规范管理,尽快消除上述所涉及事项的不良影响。要求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规定,落实执行各项管理制度,确
保公司在所有重大决策方面形成完善有效的内部控制,保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和2024年11月27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六)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财务负责人变更情况。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相应对公司2023年年度、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进行调整。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度,因公司独立董事王桂华女士任期届满辞职,公司需补选独立董事,董事会及提名委员会审议了《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本人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选举表决。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履职期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关注公司全面发展状况,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利用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建言献策。任职期限内,本人将一如既往,担负起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应有的责任,进一步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经营层及审计机构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健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王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