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润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
公告时间:2025-04-28 20:23:16
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公司
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以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仔细的核查,现就有关问题作如下说明: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情况。
二、关于公司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除了已经审议并披露的公司对全资子公司上海巴克斯酒业有限公司、上海巴克斯酒业营销有限公司、上海锐澳酒业营销有限公司、上海锐澳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和上海锐澳酒业销售有限公司的担保外,不存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的其他事项,也不存在违规担保和逾期对外担保的事项。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独立董事:陈伟权) (独立董事:潘 煜)
(独立董事:姚 毅)
日期: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