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港股份:空港股份2024年度履行社会责任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8 22:17:28
2024 年度履行社会责任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履行社会责任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系统地反映和披露了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空港股份)2024年度对公司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推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对国家和社会的全面发展、自然环境和资源的保护,对公司股东、债权人、职工、客户、政府等利益相关者积极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的总体表现。一直以来,公司自觉地把社会责任融入到企业的战略、文化和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全力推进企业的优化发展、安全发展、节约发展和共同发展。
本报告主要集中总结公司2024年在从事经营活动中,对公司股东、债权人、职工、客户等方面所做的贡献。公司有对客户承担优质服务责任、提供优质产品的责任,对员工承担员工发展责任,对伙伴承担合作共赢的责任,对环境承担环境保护和节约责任,作为社会法人承担社会责任。
本报告是公司认真落实《公司法》规定:“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法律,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及“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应当充分考虑公司职工、消费者等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等社会公共利益,承担社会责任。”的总结,也是公司积极贯彻执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反映。
一、公司概况
空港股份是于 2000 年 3 月 22 日经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京政办函[2000]
32 号文批准,由北京天竺空港工业开发公司(现名为北京空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作为主发起人,联合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空港工贸发展有限公司(现名为深圳市空港油料有限公司)、北京华大基因研究中心(现名为北京华大基因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和北京空港广远金属材料有限
公司四家法人单位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00 年 3 月 28 日空港股份在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2004 年 3 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建筑施工、物业管理与租赁。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30,000万股。
空港股份毗邻首都国际机场,临空优势得天独厚。公司按照“规划高起点、建设高标准、管理高水平、开发高效率”的发展原则,积极推动旗下各园区及周边地区向“空港城”迈进,致力于做中国临空地产的先行者、推动者和领导者。在未来发展过程中,我们将紧紧跟随顺义区临空经济产业发展及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的步伐,致力于提升开发品质、提高经营水平、更新服务理念,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做好区域经济引擎,成为各地致力于发展临空经济的地方政府及开发企业的最佳合作伙伴。
二、公司治理
目前,空港股份已成功发展为一家集产业地产、建筑施工、物业租赁管理与投资服务为一体的集团化企业,做到了合理分布公司业务,精准团队管理,流畅服务对接。
(一)组织结构
空港股份现有的组织结构中,分别设立了办公室、证券部、风险控制部、产业投资部、资产管理部、规划建设部、产业运营部、人力资源部、计划财务部、纪检部、党群工作部、安全管理部等职能部门和物业管理分公司,同时公司拥有4 个全资子公司、3 个控股子公司、4 个参股子公司。空港股份管理层能够与各部门、分公司及子公司主管领导之间保持直接联系,对空港股份的日常运营进行指导、控制和监督。空港股份经营管理层通过经理办公会的形式来完成执行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信息交流、沟通协作等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目前,空港股份已形成了与公司实际情况相适应的、有效的经营运作模式,组织机构分工明确、职能健全清晰。
(二)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始终坚持依法治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2024 年修订及制定了《公司章程》《财务管理制度》《全面预算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变动管理制度》及《资产管理办法》等重要文件,持续完善企业治理体系,以良好的管治标准促进企业透明有效运营,保障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方权益。公司建立由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层构成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有序推进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各项工作,同时聘用外部独立机构对公司进行独立审计,协助优化公司内部治理,赋能企业可持续发展。
公司已经制定了健全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对会议的通知与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提案、出席会议及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手续、议案表决、决议公告、会议记录及相关文件的签署等事项进行了明确规定。
(三)秉守诚信——做负责任的企业
为了能让客户产生“满足感”、“信赖感”和“安全感”,空港股份坚持从客户观点出发,不断提高品质和服务水平。坚持做一个负责任的、客户信赖的企业是公司一直努力的目标和使命。
在园区经营方面:临空经济核心区市政设施达到了“九通一平”,开发的园区内形成“四季常青,三季有花”的绿化系统,空气清新,环境优雅。空港股份经营的原空港开发区核心区附近高档别墅区、寄宿制学校、高尔夫球场、度假村等生活设施俱全,为入区企业营造了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距离北京市中心仅十余公里,距全国最大的航空口岸—首都国际机场仅 1 公里左右,地处新兴 20 万人口空港城的核心地带,园区周边高速路网密集,九十分钟可抵达天津新港,“海、陆、空”立体交通方便快捷,核心区区位优势得天独厚。原空港开发区核心区建有专用的货物通道直达首都国际机场,生产基地与机场货运库之间的运输只需十几分钟就能完成,有效降低了区内企业的运输成本,对电子信息企业、航空服务企业及物流企业具有特别的吸引力。
在工业地产开发方面:公司为了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规范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行为,根据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从项目的准备阶段、施工过程阶段、竣工验收和保修期等多方面进行质量管理。
在建筑施工方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北京天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源建筑)是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企业,持有北京东方纵横认证中
心颁发的证书号为 11421EC4553R6M 的《认证证书》,天源建筑的质量管理体系符合 GB/T19001-2016/IS09001:2015GB/T50430-2017,连续多年保持“创建和谐劳动关系诚信单位”、“建设行业诚信企业”称号。天源建筑按“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要求,要求每一个工程管理人员把好每一道质量关,做到上道工序不合格不能进行下道工序,执行严格的质量管理制度和科学的管理体系,配备相关的专业人员。比如工程管理部,负责制定全公司质量管理制度,每月组织一次质量联合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对每个项目工程质量进行评比,奖励先进惩罚落后,年终对各专业人员进行考核,决定来年上岗情况。每个项目部设立专职质量检查员,负责本工程的质量工作,项目部的每个人员都有自己的岗位职责,责任到人,使每个人的工作都不推不拖,并且做完后都能自查。
在物业管理方面:公司下属专业的物业管理分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北京空港天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从事物业管理业务,凭借一支高素质与经验丰富的物业管理队伍、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今天事、今天办”的服务理念、坚持对客户不能说“不知道、不清楚、不归我管”的服务精神赢得了入区企业的一致好评。原北京天竺空港经济开发区早在1999年就被国家建设部评为北京市国家优秀物业管理工业区,通过了ISO9002服务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三、环境保护
(一)绿色设计。临空经济核心区作为地方投资环境、生态环境的展示窗口,其绿化生态建设意义重大、影响深远。近年来,空港股份始终不渝地坚持“科学发展、生态立园”的原则,精心打造生态园区,强力打造经济发展的“绿色引擎”。把园区绿化作为可持续发展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目前核心区整体绿化覆盖率已达到35%,被顺义区园林绿化局评为园林绿化先进单位,通过了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二)绿色施工。在施工过程中注重保护环境,工程施工扬尘处理、工程污水处理、噪声声源处理、施工垃圾处理等各项均严格按照环境保护标准采取防护措施。
(三)绿色管理。公司成立以来,坚持依托北京的产业优势、金融优势、科技优势和人才优势,贯彻执行以电子通讯、仓储保税、航空相关为主导产业;重点引进发展医药、机械、精细化工、生物工程、新材料及高新技术企业。在招商
引资的过程中,实施绿色管理,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各项原则,执行以下标准:在污水排放方面:执行《北京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试行)中的排入地表水体及其汇水面积的二级标准。废气排放方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二级标准。噪声标准方面:执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III 类工业区标准,《工厂企业厂界噪声标准》III 类标准。同时提高入园企业“门槛”,严格杜绝污染企业、高能耗企业入驻,大力实施节能减排、清洁生产等有效手段提升园区生态化发展水平。
四、社会责任
(一)保护股东和债权人利益
2024 年,公司牢固树立遵章守法、规范运作的理念,不断规范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运作,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权责分明、各司其职、相互制衡、独立运作,在实践中逐步形成了现代公司治理架构。公司不断加强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公司内控测试小组定期深入公司本部及各分子公司,对其内控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测试并听取各单位意见,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从而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切实保障全体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积极构建与股东的和谐关系。在保证健康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坚持以相对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方案积极回报股东。公司综合考虑公司所处的竞争环境、行业特点、发展战略及阶段等各方面因素,制定中长期股利分配政策,并在公司章程中就相关内容予以明确: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办法,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1.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2.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1)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
特殊情况是指以下情形之一:
①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购买资产等交易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且超过人民币五千万元;
②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购买资产等交易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2)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百分之八十;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百分之四十;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百分之二十;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3.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