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耐克: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9 00:30:23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5]361Z0354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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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2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1-13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容诚专字[2025]361Z0354 号
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狄耐克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24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狄耐克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狄耐克公司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 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狄耐克公司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狄耐克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 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狄耐克公司 2024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狄耐克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此页为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5]361Z0354 号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林宏华
中国注册会计师:
郭清艺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夏广剑
2025 年 04 月 28 日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等相关规定,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67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0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24.87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46,100,000.00 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 49,795,943.38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96,304,056.62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11 月 9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业经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容诚验字[2020]361Z0099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在本次发行新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银行贷款或
其他途径进行部分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截至 2020 年 11 月 23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 1,865.26 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1,865.26 万元。
2、累计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金 额
募集资金总额 746,100,000.00
减:发行费用 49,795,943.38
募集资金净额 696,304,056.62
减:累计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注 1 510,483,658.68
其中:2024 年度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注 2 114,404,937.46
减:手续费用支出 3,000.57
减: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 0.00
加:利息收入 45,219,952.57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231,037,349.94
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28,620,592.05
超募资金存放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资金余额 2,416,757.89
注 1:累计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包含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的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18,652,613.85 元。
2024 年,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合计人民币 25,614.28 万
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注 2:2024 年度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包含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累计使用超募资金回
购股份的资金 18,184,559.81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 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 2020 年 7
月 22 日经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 2022 年 9 月 16 日经
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修订。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从 2020 年 11 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
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制造中心升级与产能扩建项目”和“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 18,644.10 万元(包含尚未到期的理财本金及收益、存款利息等,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下同)以及“营销及服务网络扩建项目”终止后的结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6,970.18 万元,合计人民币 25,614.28 万元用于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脑电波交互技术产业研发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市场营销渠道推广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与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监管等相关事宜。2024 年 6 月,公司新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为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收益、使用效率及公司资金业务便利性,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募集资金账户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大唐支行开立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将存放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分行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具体金额以转出日为准)转存至新的募集资金专户,继续用于脑电波交互技术产业研发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待募集资金完全转出后,公司将相应注销原募集资金专户,原募集资金
专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失效。2025 年 1 月,公司完成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交通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