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爱股网 > 最新消息
股票行情消息数据:

亚士创能:亚士创能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9 19:57:17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2024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4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96 名、注册会计师 2,498 名、从业人员
总数 10,02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43 名。
立信 2024 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 亿
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 亿元。
2024 年度立信为 693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8.54 亿元,
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45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4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71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
赔偿限额为 10.50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 被诉(被仲 诉讼(仲 诉讼(仲
诉讼(仲裁)结果
裁)人 裁)人 裁)事件 裁)金额
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
由对金亚科技、立信所提起民事诉讼。
金亚科技、 根据有权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金
尚余 500
投资者 周旭辉、立 2014 年报 亚科技对投资者损失的 12.29%部分承担
万元
信 赔偿责任,立信所承担连带责任。立信
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
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 2015 年年度报告;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2017 年
半年度报告以及临时公告存在证券虚假
陈述为由对保千里、立信、银信评估、
东北证券提起民事诉讼。立信未受到行
政处罚,但有权人民法院判令立信对保
保千里、东 2015 年重 千里在 2016 年 12 月 30 日至 2017 年 12
北证券、银 组、2015 1,096 万 月 29 日期间因虚假陈述行为对保千里所
投资者
信评估、立 年报、2016 元 负债务的 15%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目
信等 年报 前胜诉投资者对立信申请执行,法院受
理后从事务所账户中扣划执行款项。立
信账户中资金足以支付投资者的执行款
项,并且立信购买了足额的会计师事务
所职业责任保险,足以有效化解执业诉
讼风险,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均能有效执
行。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监督管理措施
43 次、自律监管措施 4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涉及从业人员 131 名。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作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
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2024 年 5 月 21 日,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该议案。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立信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对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鉴证,同时对公司非经常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
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
关规定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立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及参与审计人员具备独立性,注册会计师就年度审计计划、重点关注事项、关键审计事项、审计过程中遇到的重大事项、初步审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进行了充分和必要的沟通。立信及参与审计人员完全具备实施本次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从业资格,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经评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本公司 2024 年年度审计工作中本着严谨求实、独立客观的工作态度,能够恪守职业道德,遵循审计准则,履行审计职责,按时提交审计报告,并向本公司管理层提出了较为中肯的管理建议,较好地完成了本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立信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一致认可立信的独立性、专业胜
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2024 年 4 月 26 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作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根据立信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预计的工作量和工作时间,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审
计费用标准为人民币 115 万元(含税、不包括差旅费),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95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20 万元。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二)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审查及监督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度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地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2025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加强对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核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审计委员会委员:金源、潘英丽、孙笑侠
2025 年 4 月 28 日

亚士创能相关个股

天天查股:股票行情消息 实时DDX在线 资金流向 千股千评 业绩报告 十大股东 最新消息 超赢数据 大小非解禁 停牌复牌 股票分红数据 股票评级报告
广告客服:315126368   843010021
爱股网免费查股,本站内容与数据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沪ICP备15043930号-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