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易航天: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通通易航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5-04-29 20:43:5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通通易航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南通通易航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易航天”、“公司”)的保荐机构,对通易航天履行持续督导义务,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通易航天提供担保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担保的具体情况
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自图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自图”)和上海自图的全资子公司上海创垂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创垂”)2025 年度拟向各银行申请借款共预计 6,000 万元。公司作为母公司,拟为子公司的相关借款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为在 2025 年度内任一时点担保总额不超过 6,000 万元。以上额度不等于子公司实际融资及担保金额,实际融资及担保金额应在上述额度内以子公司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的合同或协议约定为准。以上融资及担保额度期限为一年,可循环使用。本次拟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4.04%。
二、 本次担保履行的审批程序
2025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为子公
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公司本次提供担保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次担保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
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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