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马电力: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项目的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5-04-30 16:59:51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马电力”或“公司”)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项目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6 号),公司非公开发行 32,218,837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3.16 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423,999,894.92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 5,716,837.75 元(不含税)后,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18,283,057.17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8 月 17 日全部到位,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1)第 0832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具体情况详见
公司 2021 年 8 月 31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29),2023 年 6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2024 年 4 月 12 日披露的《关
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2024年 8 月 28 日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6)。
二、2020 年 A 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 2020 年 A 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原计划拟使用 调整后拟使用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1 变电设备外绝缘部件数字 22,982.00 20,730.00 10,814.00
化工厂建设项目
2 配网复合横担数字化工厂 27,953.00 26,461.00 17,761.31
建设项目
3 运营管理中心建设项目 6,711.00 6,356.00 4,8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8,453.00 8,453.00 8,453.00
合计 66,099.00 62,000.00 41,828.31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
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基于战略布局、行业背景、市场环境变化以及项目实施情况,为了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先满足近期拟投建的项目,将“运营管理中心建设项目”变更为“输变电设备密封件生产改扩建项目”。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2 日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
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基于战略布局、行业背景、市场环境变化以及项目实施情况,“变电设备外绝缘部件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配网复合横担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部分募集资金共计 1.90 亿元用于实施新项目“输变电复合外绝缘产品改扩建项目(一期)”。调整后的公司 2020 年 A 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调整后拟使用
募集资金
1 变电设备外绝缘部件数字化工厂 22,982.00 6,814.00
建设项目
2 配网复合横担数字化工厂建设项 27,953.00 2,761.31
目
3 运营管理中心建设项目 6,711.00 818.64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调整后拟使用
募集资金
4 补充流动资金 8,453.00 8,453.00
5 输变电设备密封件生产改扩建项 16,219.19 4,049.70
目
6 输变电复合外绝缘产品改扩建项 26,521.78 19,000.00
目(一期)
合计 108,839.97 41,896.65
注:调整后拟使用募集资金超过原募集资金总额,主要系募集资金所产生的利息所致。
三、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情况
(一)募投项目结项及结余情况
2020 年 A 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输变电设备密封件生产改扩
建项目”计划总投资 16,219.19 万元,其中一期子项目投资 4,122.28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 4,049.70 万元,剩余资金由公司自有资金补足;二期子项目投资
12,096.91 万元,拟全部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投入。截至 2025 年 4 月 28 日,2020
年 A 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输变电设备密封件生产改扩建项目”一期子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投 募集资金累计 投入进度 预计节余募集
资金额 投入金额 资金
输变电设备密封件生产改 4,049.70 2,177.26 53.76% 2,053.87
扩建项目(一期子项目)
截至 2025 年 4 月 30 日,输变电设备密封件生产改扩建项目一期子项目已按
计划实施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公司拟对上述项目进行结项,二期子项目继续实施。
(二)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主要原因
1、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始终秉持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使用资金,在保障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优化资金配置与成本控制。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随着前期生产经验的积累,公司设备选项、购置及生产线优化的能力不断增强,规模效应显现,建设成本得到了有效降低。此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根据实际需求加强了各环节的费用控制和
成本。通过这些举措,项目不仅顺利推进,也形成了募集资金的节余。
2、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相关规定,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依法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了一定的理财收益。
(三)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安排
为了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输变电设备密封件生产改扩建项目”一期子项目结余募集资金 2,053.87 万元(包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实际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的余额为准)全部转入 2020 年 A 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输变电复合外绝缘产品改扩建项目(一期)”,结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注销该募集资金项目相关账户,公司就该募集资金专户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也将随之终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的规定,本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拟将 2020 年 A 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输变电设备密封件生产改扩建项目”一期子项目结项,并将上述项目结余募集资金转入“输变电复合外绝缘产品改扩建项目(一期)”。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是基于项目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的需要。
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输变电设备密封件生产改扩建项目一期子项目结项,并将上述项目结余募集资金转入输变电复合外绝缘产品改扩建项目(一期)。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是基于项目实际建设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质内容及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输变电设备密封件生产改扩建项目一期子项目结项,并将上述项目结余募集资金转入输变电复合外绝缘产品改扩建项目(一期)。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认为: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项目的事项,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