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港集团:上港集团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告时间:2025-05-07 16:33:14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召开时间:二○二五年五月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程序及议程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5 月 30 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5 月 30 日(星期五)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地点
国际港务大厦多功能厅(上海市东大名路 358 号,太平路入口)
三、会议程序
主持人宣读参加现场股东大会人数,宣布股东大会召开。
(一)宣读股东大会须知
(二)宣布股东大会议程并审议议案
1. 审议《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审议《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审议《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 审议《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 审议《2025 年度预算报告》
6. 审议《关于预计 2025 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全年额度的议案》
7. 审议《关于向关联参股公司出借资金的议案》
8. 审议《关于申请注册及发行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9. 审议《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10. 审议《2024 年董事、监事年度薪酬情况报告》
11. 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2. 审议《关于受托管理上海同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议案》
13. 听取《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登记发言的股东代表发言
(四)投票表决
(五)股东提问、计票
(六)宣读表决结果
(七)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八)宣布大会结束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须知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大会须知如下:
一、股东大会设立秘书处,具体负责会议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对象为股权登记日在册的股东。
三、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共同维护会议秩序,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
四、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召开。
五、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1、现场投票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表决。每一项议案表决时,如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请分别在相应栏内打“√”,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2、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3、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4、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5、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安排股东发言时间不超过一小时,股东在会议上要求发言,需于会前十五分钟向大会秘书处登记。发言顺序根据持股数量的多少和登记次序确定。发言内容应围绕股东大会的主要议案。每位股东的发言时间不超过五分钟。
七、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中主持人指定有关人员有针对性地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回答每个问题的时间不超过五分钟。
八、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按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即为通过。
现场会议表决投票,在股东代表和监事代表的监督下进行统计,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5 月
议案一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2024 年,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港集团”或“公司”)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股东大会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履行董事会的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保证了公司健康、稳定的发展,现将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4 年公司主要经营情况
2024 年,是新中国成立 75 周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关键之年,公司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上海市委、市政府、市国资两委和公司党委、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全体干部职工用实际行动践行“新时代上海港洋山精神”,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拼搏姿态,全面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奋斗目标。公司生产经营业绩迈上新台阶,公司母港货物吞吐量完成 5.8 亿吨,同比增长 3.0%。其中,母港散杂
货吞吐量完成 8730.7 万吨,同比增长 2.7%。公司母港集装箱吞吐量完成 5150.6 万标准
箱,同比增长 4.8%,上海港成为全球首个年吞吐量超过 5000 万标准箱的世界大港,并连续十五年保持世界首位。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81.17 亿元,同比增长 1.5%;实现归母净利润 149.54 亿元,同比增长 13.3%。
2024 年,公司港口能力建设稳步推进,罗泾港区改造一期开港,首年实现吞吐量 100万标准箱;小洋山北侧工程按节点目标扎实推进;智慧港口取得重要新进展,国际集装箱运输服务平台(集运 MaaS)系统正式上线,提高了集疏运网络互联互通水平;绿色燃料加注再迎新突破,完成国内首单绿色甲醇燃料“船到船”同步加注作业,上海港成为全球少数几个同时具备液化天然气(LNG)和绿色甲醇“船到船”加注能力的港口之一;公司选培选手蝉联世界技能大赛货运代理项目金牌;上海海港队成功卫冕中超联赛冠军、首次夺得足协杯冠军,加冕“双冠王”,再一次提升了上海城市形象与文化软实力。
二、2024 年度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2024 年,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认真组织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等会
议,及时研究和决策重大事项,在制度合规方面严格要求,在运作实践方面积极探索和创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健康发展。
1、董事会规范运作情况
2024 年,董事会共召开了 9 次会议,全体董事勤勉尽责,认真审议并通过了 45 项议
案,包括:定期报告、内控评价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等上市公司报告;财务决算、年度预算、委托贷款、提供担保、新增债务融资额度、关于计提和核销资产减值准备等财务议案;投资建设码头改造工程、对外增资、基金投资等投资议案;董事增补及更换、高管及职业经理人聘任、董监高年度薪酬、职业经理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兑现、限制性股票解锁及回购等激励考核议案;在关联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等关联交易议案;公司章程等制度修订、年度及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董事津贴调整、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等其他重大议案。董事会运作规范,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决策过程科学、民主,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2、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作用
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委员会委员的专业优势,以其丰富的实践经验和专业知识,充分讨论、分析与研究公司重大决策事项,为董事会提供决策建议,进一步提高了董事会的决策效率。2024 年,公司召开预算委员
会会议 1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 1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7 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7 次。各专门委员会分别对年度预算、可持续发展报告、年度审计工作、内部审计工作、定期报告中财务信息、内控评价报告、年度全面风险管理工作报告和计划、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联交易、董事增补及更换、高管及职业经理人聘任、董监高年度薪酬、职业经理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兑现、限制性股票解锁及回购、独立董事津贴调整等事项进行了讨论,并发表意见提交董事会审议,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公司认真贯彻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2024 年,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5 次,
对关联交易事项、限制性股票解锁及回购进行了审议,并发表意见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不断强化独立董事履职保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监督、决策和咨询作用,持续提高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水平。
3、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2024 年,公司召开了 2 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议案 18 项,听取了 2023 年度独立
董事述职报告。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决议,促进了公司的稳健发展,有效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1)执行公司 2024 年度预算情况
2024 年,公司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根
据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确定的预算目标,2024 年度,公司母港货物吞吐量完成 5.8 亿吨,
完成全年预算目标的101.8%;散杂货吞吐量完成8730.7万吨,完成全年预算目标的102.1%;集装箱吞吐量完成 5150.6 万标准箱,完成全年预算目标的 103.0%。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81.2 亿元,完成全年预算目标的 104.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49.5 亿元,完成全年预算目标的 122.5%。
(2)执行公司 2023 年年度及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根据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总股本 232.84
亿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72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40.05 亿元(含税),董事会于 2024 年 5 月 7 日披露了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于 2024 年 5 月 15 日完成了派发工作。
根据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总
股本 232.81 亿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红利人民币 11.64 亿元(含税),董事会于 2024 年 12 月 19 日披露了 2024 年半年度权益
分派实施公告,于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