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神通: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07 19:25:32
证券代码:002438 证券简称:江苏神通 公告编号:2025-029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刊登了《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7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7日(星期三)。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7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总部1204多功能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5 年 4 月 29 日
7、现场会议主持人:鉴于公司董事长韩力先生通过远程会议系统参会不能现场主持本次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公司全体董事一致推选董事吴建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8、会议的合法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
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计 200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15,983.8414 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31.4929%。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6,161.0451 万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12.1391%。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 19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9,822.7963 万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19.3538%。
4、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共 19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567.8765 万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5.0595%。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议,公司聘请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 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了单独计票;
1、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5,901.3810 万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841%;反对:72.5504 万股, 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39%;弃权:9.9100 万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2400万股), 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20%。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赞成:2,485.4161 万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888%;反对:72.5504 万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253%;弃权:9.9100 万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2400 万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59%。
2、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5,901.3810 万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841%;反对:72.5504 万股, 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39%;弃权:9.9100 万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2400万股), 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20%。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赞成:2,485.4161 万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888%;反对:72.5504 万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253%;弃权:9.9100 万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400 万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59%。
3、关于《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5,898.9810 万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691%;反对:72.5504 万股, 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39%;弃权:12.3100 万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2400万股), 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70%。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赞成:2,483.0161 万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6953%;反对:72.5504 万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253%;弃权:12.3100 万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2400 万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794%。
4、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5,897.3010 万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586%;反对:72.6604 万股, 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46%;弃权:13.8800 万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2300万股), 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68%。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赞成:2,481.3361 万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6299%;反对:72.6604 万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296%;弃权:13.8800 万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2300 万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405%。
5、关于《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5,897.5310 万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600%;反对:72.5604 万股, 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40%;弃权:13.7500 万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2300万股), 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60%。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赞成:2,481.5661 万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6388%;反对:72.5604 万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257%;弃权:13.7500 万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2300 万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55%。
6、关于《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5,900.1410 万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764%;反对:74.9504 万股, 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89%;弃权:8.7500 万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 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47%。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赞成:2,484.1761 万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405%;反对:74.9504 万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188%;弃权:8.7500 万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07%。
7、关于 2025 年度董事长薪酬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关联股东宁波聚源瑞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韩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6,658.2953 万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001%;反对:75.5104 万股, 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193%;弃权:12.1800 万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2400万股), 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06%。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赞成:2,480.1861 万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5851%;反对:75.5104 万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406%;弃权:12.1800 万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2400 万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743%。
8、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5,898.6010 万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667%;反对:75.4804 万股, 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722%;弃权:9.7600 万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2400万股), 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11%。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赞成:2,482.6361 万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6805%;反对:75.4804 万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394%;弃权:9.7600 万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400 万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01%。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作了 2024 年度工作的述职报告。公司独
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全文刊载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五、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对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发表如下意见: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
特此公告。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