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能源: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09 17:38:41
证券代码:600989 证券简称: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5-017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5〕0351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董事会对上述问询函提到的问题高度重视,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年审会计师”)对问询函所涉及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将问询函的回复内容公告如下:
一、关于偿债压力和流动性。2022 年至 2024 年,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41.17%、
46.20%、51.98%;流动比率分别为 0.39、0.24、0.23;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 51.85、24.68、11.27,偿债压力显著增加。年报显示,公司报告期末账面长期借款 215.13亿元,短期借款 7.60 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63.6 亿元,流动负债远超流动资产金额达 164.65 亿元。此外,公司 2024 年度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的现金 32.06 亿元,同比增长 107.51%,现金分红比例 47.44%,较 2023 年增长 11.24
个百分点。
请公司:
(1)补充披露公司存量债务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借款用途、利率区间、到期时点、债务规模及公司对应的还款计划和资金来源,说明是否存在长短期偿债压力,并进行充分风险提示。
公司回复:
2024 年末公司具体借款及还款计划如下:
单位:亿元
项目 用途 利率 主要债权人 到期时点 借款 一年 1-2 年 2-3 年 3-5 年 5 年
余额 以内 以上
宁东三期烯 3.60 交通银行牵头的 13.5
烃项目建设 %-4.2 银团借款 2030年11月 66.07 2.57 7.50 12.50 30.00 0
0%
内蒙古烯烃 3.85 兴业银行牵头 111.3 60.6
项目建设 %-5.0 银团借款 2033 年 4 月 3 4.58 6.79 11.59 27.78 0
0%
内蒙古烯烃 4.60 宝丰集团 2025 年 3 月
长期 项目建设 % 19.42 19.42
借款 宁东二期烯 3.60 中国银行、兴业银行、
烃项目建设 %-4.3 建设银行 2029年12月 18.86 4.54 4.52 6.72 3.09 -
0%
工商银行、光大银行、
日常经营周 2.70 建设银行、平安银行、
转 %-3.5 交通银行、中国进出 2027年11月 61.19 30.63 29.49 1.06 - -
0% 口银行、浦发银行、
华夏银行
小计 276.8 61.74 48.30 31.87 60.87 74.1
7 0
短期 日常经营周 3.10
借款 转 %-3.4 浦发银行、光大银行 2025 年 6 月 7.60 7.60 - - - -
5%
渝农商金融租赁、信
融资 内蒙古烯烃 3.77 达金融租赁、苏银金
租赁 项目建设 %-4.7 融租赁、浦银金融租 2032 年 2 月 25.84 1.64 4.31 5.16 10.28 4.45
0% 赁、北银金融租赁、
交银金融租赁
总计 310.3 70.97 52.61 37.03 71.15 78.5
1 5
截至 2024 年末,公司有息负债金额 310.31 亿元,按照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进行
偿还,还款资金来源主要为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结合目前市场情况推
算,2025 年及以后,公司每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约 173-185 亿元。具体测
算如下表:
单位:亿元
项目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营业收入 526 547 549 582 58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3 180 182 185 185
因未来产品及原料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未来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实际值可能与推算值存在差异,上述现金流测算不作为业绩预测。
公司已确定的投资项目主要为宁东四期 50 万吨/年烯烃项目,该项目核准投资金额 105 亿元,预计在三年内支付,三年内支付比例约为 30%、50%、20%。
公司未来期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充足,足以覆盖到期债务及资本支出,不存在长短期偿债压力。
(2)结合资金受限情况、融资能力、经营性现金流、项目建设资金投资规划、日常营运资金需求等,说明公司是否存在流动性风险及相关应对措施。
公司回复:
根据公司 2024 年末货币资金情况以及 2025 年预计实现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和可用融资能力,在满足公司计划资本支出、分红支出、利息支出后,仍有较大货币资金结余,不存在流动性风险。具体测算见下表:
项目 金额(亿元)
一、期初货币资金余额 24.77
减:受限资金 2.57
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3
三、可用授信额度 58
四、资本支出 -40
五、分红支出 -30
六、一年内到期债务及利息 -71
七、期末资金结余 112.2
货币资金:截至 2024 年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 24.77 亿元,扣除受限资金 2.57
亿元后,可用货币资金 22.20 亿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依据当期市场情况测算,2025 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约 173 亿元。
融资能力:2024 年末公司尚未使用的银行授信额度为 58 亿元,提供授信的主要
银行包括兴业银行、交通银行、华夏银行、平安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建设银
行、工商银行等;
资本支出:如问题一(1)所述,2025 年公司已确定的投资项目主要为宁东四期
50 万吨/年烯烃项目,该项目 2025 年预计支出投资额的 30%,约 30 亿元;除上述项
目外,其他单项资本支出合计不超过 10 亿元。
(3)结合前述问题,补充披露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计对公司财务稳定性和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说明公司现金分红比例是否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公司回复:
2024 年 11 月、2025 年 1 月、2025 年 3 月,公司内蒙古 3×100 万吨/年烯烃项目
陆续投产,公司烯烃产能由 220 万吨/年增加至 520 万吨/年,增长 136%。根据上述测
算,公司预计 2025 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3 亿元,增长 95%;扣除公司
2024 年度现金分红 30 亿元、预算资本支出 40 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71 亿
元后,仍有 32 亿元的资金结余;加上公司期初未受限的货币资金 22 亿元、未使用的银行授信额度 58 亿元,可以保障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及其他资金支出需要,不会对公司财务稳定性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公司章程》第八章第二节利润分配规定,“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基本原则:(一)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