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汽模: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19 17:17:44
股票代码:002510 公司简称:天汽模 公告编号 2025-021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股票(证券代码:002510,证券简称:天汽模)于2025年5月16日、5月19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2、公司于2024年7月10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股份转让意向协议>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公司控股股东与安徽潮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潮成新材料”)签署了《股份转让意向性协议》,安徽潮成新材料或/和指定第三方拟受让公司控股股东合计161,779,192股股份,转让股份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17.17%(截至2024年7月4日总股本)。转让完成后,安徽潮成新材料或/和指定第三方将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相应发生变更。本次签署的仅是股份转让意向协议,正式协议能否签署尚存在不确定性。
3、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0日、2025年5月9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签署<股权收购意向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公司与东实汽车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实股份”或“标的公司”)股东德盛拾陆号企业管理(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德盛拾陆号”)签署了《股权收购意向协议》,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分步收购德盛拾陆号持有的标的公司50%的股权。公司目前持有标的公司25%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东实股份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正在
进行中,相关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各项工作正在推进中。交易相关方正在持续沟通协商,目前尚未签署正式协议。正式协议的签署尚需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存在未能通过有关决策审批程序的风险,最终能否达成合作并签署正式协议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4、经公司自查并问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公司股票(证券代码:002510,证券简称:天汽模)于2025年5月16日、5月19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及现场问询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于2024年7月10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股份转让意向协议>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公司控股股东与安徽潮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意向性协议》,安徽潮成新材料或/和指定第三方拟受让公司控股股东合计161,779,192股股份,转让股份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17.17%(截至2024年7月4日总股本)。转让完成后,安徽潮成新材料或/和指定第三方将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相应发生变更。本次签署的仅是股份转让意向协议,正式协议能否签署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0日、2025年5月9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签署<股权收购意向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公司与东实股份股东德
盛拾陆号签署了《股权收购意向协议》,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分步收购德盛拾陆号持有的标的公司50%的股权。公司目前持有标的公司25%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东实股份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正在进行中,相关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各项工作正在推进中。交易相关方正在持续沟通协商,目前尚未签署正式协议。正式协议的签署尚需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存在未能通过有关决策审批程序的风险,最终能否达成合作并签署正式协议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
5、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2025年4月30日分别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
6、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经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