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新新材: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公告时间:2025-05-19 18:14:06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
2024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宁新新材”)的保荐机构,负责宁新新材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2024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概述
在持续督导阶段,保荐机构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2、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规定,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源的制度,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3、督导上市公司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4、督导上市公司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并对关联交易发表意见;
5、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等事项,并发表意见;
6、督导上市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金,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定期核查募集资金专户银行流水,每半年度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现场
检查,并出具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7、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作出的承诺的履行情况;
8、持续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
9、持续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
10、根据监管规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要求,对上市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及风险排查;
11、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规定及《保荐协议》等文件约定的其他工作。
二、发现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司内部制度建立与执行、股东会董事会运作、控制权变动、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购买出售资产、对外投资、上市公司或者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情况核查情况如下表所示: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2024 年 4 月 2
6 日披露的《202
3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 已督促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 日发布更正公告
1、信息披露 4-011)及《2023 及更正后的《2023 年年度报告》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 年年度报告摘要》
要》(公告编号:
2024-012)存在部
分错误。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 无 无
执行
3、股东会、董事会运作 无 无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无 无
变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无
6、关联交易 无 无
7、对外担保 无 无
公司收购控股子
公司江西宁和达
新材料有限公司
40%少数股东股
权,江西宁和达 (1)了解并核查江西宁和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新材料有限公司 业绩情况及其变动的原因;(2)督促公司严
8、收购、出售资产 2024 年净利润为 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准确披露相关信
917.99 万元,未 息。
达到 2024年承诺
净利润 1,850 万
元的 80%,少数
股东存在业绩补
偿风险。
9、对外投资 无 无
10、上市公司或者其聘请
的证券服务机构配合保荐 无 无
工作的情况
(1)了解并核查公司业绩情况及其亏损的原
因,并与同行业上市公司业绩变动情况进行对
比分析;(2)督促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
公司 2024年归属 度,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高信息披露质
于母公司的净利 量,督促公司在披露的年度报告中充分揭示风
11、其他 润 为 -25,942.54 险并清晰解释业绩变动原因;(3)督促公司
万元,公司发生 做好 2025 年度经营规划,采取措施提高公司
较大亏损。 日常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提高经营业绩,
确保公司稳定可持续发展;(4)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规定,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并按
计划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履行承诺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
解决措施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
解决措施
1、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4、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5、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6、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是 不适用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及约束措施
7、关于未履行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关于自愿限售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关于破发后稳定股价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0、关于公司利润分配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一)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事项
1、下游不景气导致的收入持续下滑及亏损的风险
当前公司下游应用领域主要为锂电、光伏等行业。2024 年度受下游锂电、光伏行业产能出清叠加去库存、产业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市场对公司产品的需求量减少,公司产品销量、售价双重下滑。未来如果下游锂电、光伏行业市场持续不景气,可能将导致公司收入和利润进一步下滑。
2、应收账款规模较大的风险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50,382.92 万元,已计提
6,491.23 万元坏账准备。2024 年受下游锂电、光伏等行业产能过剩、市场需求不景气等影响,公司的下游客户回款周期延长、资金紧张,传导至公司导致应收账款无法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收回。未来若下游行业持续不景气或者下游客户资金持续紧张,公司应收账款存在无法及时收回乃至发生大额坏账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
公司所处石墨行业是资金密集型行业,除厂房、设备购建需要大量资金外,
受生产周期较长影响,生产周转的流动资金需求量较大。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短期借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合计 56,174.43 万元,短期内偿债压力较大。受公司收入下滑及利润亏损影响,如果借款银行不能展期续贷,或者公司经营回款不佳,将使得公司资金周转不畅,导致公司可能无法偿付到期债务及其他支付义务等流动性风险。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质押冻结情况
李海航、邓达琴、李江标三人直接持有公司 25.21%股份,并通过一致行动人奉新县盛通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控制公司 2.39%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
共同实际控制人。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情况(不包括通过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专项计划的间接持股)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 直接持股数量 间接持股数量 合计持股数量 合计持股
(股) (股) (股) 占比
李海航 董事、总经理 9,769,710 187,000 9,956,710 10.70%
邓达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