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瑞达: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20 19:21:48
证券代码:002983 股票简称:芯瑞达 公告编号:2025-035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5 年 5 月 20 日
● 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101.30 万股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芯瑞达”)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期激励计划”、“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5年5月20日。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激励计划简述
(一)本期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
本期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二)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
本期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26.68 万股,约占本期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2,323.4615 万股的 0.57%,本次无预留权益。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本期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权益 占本激励计划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
姓名 职位 数量(万股) 授予权益总数 公司股本总额比例
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李泉涌 董事、轮值总经理 23.26 18.36% 0.10%
王光照 董事、副总经理 5.50 4.34% 0.02%
张红贵 董事 2.00 1.58% 0.01%
唐先胜 董事、董事会秘书、财 6.72 5.30% 0.03%
务总监
吴疆 董事、销售总监 16.56 13.07% 0.07%
二、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 72.64 57.34% 0.33%
(65 人)
合计(70 人) 126.68 100.00% 0.57%
注:1、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相等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2、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本
期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
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期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0%。
(四)本期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期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 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
当期解除限售的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 限售。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 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按本期激励计划规定的 回购原则回购注销。
本期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
解除限售期 易日起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日起24个月内的 50%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
解除限售期 易日起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日起36个月内的 30%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
解除限售期 易日起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日起48个月内的 20%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五)本期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 2025-2027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对各考核年度的净利润(A)进行考核和车载显示收入(B)进行考核,并根据考
核指标完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X)。
公司层面各考核指标目标如下:
对应考核 业绩考核指标:净利润(A) 业绩考核指标:车载显示收入(B)
解除限售期 年度
目标值(An) 触发值(Am) 目标值(Bn) 触发值(Bm)
第一个解除 2025 1.56 亿元 1.248 亿元 0.50 亿元 0.40 亿元
限售期
第二个解除 2026 1.89 亿元 1.512 亿元 1.00 亿元 0.80 亿元
限售期
第三个解除 2027 2.24 亿元 1.792 亿元 2.00 亿元 1.60 亿元
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业绩完成情况 指标对应系数
A≥An a=100%
净利润(A) Am≤A<An a=A/An
(权重占比:50%)
A<Am a=0
B≥Bn b=100%
车载显示收入(B) Bm≤B<Bn b=B/Bn
(权重占比:50%)
B<Bm b=0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X) X=a*50%+b*50%
注:1、以上“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
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所涉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2、以上“车载显示收入”以各考核年度公司年度报告中“车载显示收入”为准。
若限制性股票某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小于 100%,所有激励对象不能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评结果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制度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各考核等级对应的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N)如下:
评价标准 A B C D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N) 100% 80% 60% 0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X)×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N)。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导致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若公司/公司股票因经济形势、市场行情等因素发生变化,继续执行激励计划难以达到激励目的,经公司董事会及/或股东大会审议确认,可决定对本期激励计划的尚未解除限售的某一批次/多个批次的限制性股票取消解除限售或终止本期激励计划。
二、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5 年 4 月 11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二)2025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三)2025 年 4 月 23 日至 2025 年 5 月 2 日,公司对本期激励计划授予激
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电子邮件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
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5 年 5 月 15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5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2025 年 5 月 20 日,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5 年 5月 2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5 年 5 月 2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前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三、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中的规定,只有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公司应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一)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