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邦科技:关于江苏汉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公告时间:2025-06-17 19:56:37
目 录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第 1—2 页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第 3—5 页
三、附件 ......第 6—10 页
(一)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 6 页
(二)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第 7 页
(三)本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完备证明材料 ………………第 8 页
(四)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第 9—10 页
关于江苏汉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
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5〕14555 号
江苏汉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江苏汉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邦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汉邦科技公司为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二、管理层的责任
汉邦科技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5 年 5 月修订)》的要
求编制《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汉邦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说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汉邦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5 年 5 月修订)》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汉邦科技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七日
江苏汉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5 年 5 月修订)》的规定,将本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汉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396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
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2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2.77 元,共计募
集资金 50,094.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3,728.91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46,365.09
万元,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实际坐扣保荐承销费 3,602.64 万元(含税)后的募
集资金 46,491.36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3 日汇入本
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开立的账号为 397899991013000343483 的人民币账
户内,保荐承销费增值税 203.92 万元已由本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3 日汇入本公司在交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银行开立的账号为 397899991013000343483 的人民币账户内。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3,297.74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43,067.3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5〕110 号)。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汉邦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调整前募集 调整后募集 项目备案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资金 资金投资额 或核准文号
投资额 [注]
年产 1000 台液相色谱系列分 19,302.91 19,302.91 13,891.92 淮管发改审备
离装备生产项目 [2023]41 号
色谱分离装备研发中心建设项 27,109.62 18,063.41 12,999.88 淮管发改审备
目 [2023]41 号
年产 2000 台(套)实验室色 22,476.04 22,476.04 16,175.55 淮管发改审备
谱分离纯化仪器生产项目 [2023]114 号
合 计 68,888.57 59,842.36 43,067.35
[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0,094.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
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3,067.35 万元,低于《江苏汉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59,842.36 万元。2025年 6 月 10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等实际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金额进行调整,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或其他方式解决。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23 年 4 月 20 日,经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自该议案通过之日起,截至 2025 年 5月13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4,643.3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自筹资金实际投 占总投资的比例
入金额 (%)
年产 1000 台液相色谱系列分离装 19,302.91 980.24 5.08
备生产项目
色谱分离装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7,109.62 431.95 1.59
年产 2000 台(套)实验室色谱分 22,476.04 3,231.19 14.38
离纯化仪器生产项目
合 计 68,888.57 4,643.38 6.74
本复印件仅供江苏汉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5〕14555 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经营,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本复印件仅供江苏汉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5〕14555 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具有合法执业资质,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名单
序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执业证书编 备案公告日
号 号 期
1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110000051421390A 11000243 2020/11/02
2 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110108MA007YBQ0G 11010274 2020/11/02
3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1101020855463270 11000010 2020/11/02
4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110000599649382G 11000241 2020/11/02
5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110108590676050Q 11010148 2020/11/02
6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110108590611484C 11010141 2020/11/02
7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31000005587870XB 31000012 2020/11/02
8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320200078269333C 32020028 2020/11/02
9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4401010827260072 44010079 2020/11/02
10 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440101MA9UN3YT81 44010157 2020/11/02
11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3701000611889323 37010001 20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