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银股份: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30 16:07:43
证券代码:002973 证券简称:侨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8
债券代码:128138 债券简称:侨银转债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其中公司拟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含新设立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 107,000.00 万元,担保期限自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4 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及关
联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莆田侨环城市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莆田侨环”)因经营发展需要,莆田侨环与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以下简称“厦门银行”)签订《授信额度协议》,莆田侨环拟向厦门银行申请贷款 5,000.00 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 36 个月,同时公司与厦门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
本次担保开始履行前,公司累计获批且有效的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107,000.00 万元,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0 万元,尚余担保额度 107,000.00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1,780.00 万元,尚余担保额度为105,220.00 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 2025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
2. 注册地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镇海街道胜利北街 1115 号、1119 号、1123
号、1113 号 201 室部分区域、1113 号 301 室、1113 号 401 室部分区域
3.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
4. 负责人:洪尧文
5.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30 日
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300087425676H
7.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贴现;从事同业拆借;提供担保及服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办理地方财政信用周转使用资金的委托贷款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外汇同业拆借、国际结算、结汇、售汇、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并经其总行授权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关联关系:厦门银行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9.经查询,厦门银行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莆田侨环城市管理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5 年 1 月 26 日
3.注册资本:500 万元
4.法定代表人:刘宁馨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302MAEAUHCB8G
6.住所地: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荔华东大道 999 号九龙小区 12 号
楼 1401 室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公路管理与养护;餐厨垃圾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机械设备销售;打
捞服务;机械设备租赁;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防洪除涝设施管理;固体废物治理(不包括放射性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处置及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检查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城乡市容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城市公园管理;环境卫生管理(不含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检查,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垃圾的处置服务);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被担保方与公司的关系:莆田侨环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9.莆田侨环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2025 年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3 月 31 日
(未审计)
资产总额 / 1,670.59
负债总额 / 1,451.21
净资产 / 219.38
项目 2024 年度 2025 年 1-3 月
(未审计)
营业收入 / 1,525.42
利润总额 / 106.38
净利润 / 106.38
经查询,莆田侨环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授信额度协议》
1.受信人:莆田侨环城市管理有限公司
2.授信人: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
3.授信额度金额:人民币 5,000.00 万元
4.借款期限:不超过 36 个月
(二)《最高额保证合同》
1.保证人: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
3.保证金额:人民币 5,000.00 万元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 保证期间:按授信额度协议项下各单项授信文件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分别计算,为授信额度协议项下每一笔具体主债务服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6. 保证范围:包括授信额度协议全部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因汇率变动而引起的相关损失、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及其他费用)、以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管担保物的费用、保全费、执行费、公告费、评估费、拍卖费、税费、过户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及其他费用),以及授信额度协议生效后,经债权人要求追加而债务人未追加的保证金金额。
六、本次融资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融资事项有利于拓宽子公司融资渠道,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影响,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七、累计对外提供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
187,444.72 万元,占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76.96%。其中对
合并报表外主体提供的担保总余额 4,937.97 万元,占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
净资产的 2.03%,是公司为项目公司提供的担保;其余全部为公司及子公司
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或子公司对母公司提供的担保。
除上述担保事项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其他第三方的担保。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没有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
担的损失等情况。
八、备查文件
1.《授信额度协议》;
2.《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