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健米业:金健米业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公司监事会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30 18:09:20
证券代码:600127 证券简称:金健米业 编号:临 2025-31 号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公司监事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
章程>并取消公司监事会的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5 年 3 月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5〕6 号)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
章程》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的整体情况概述
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主要针对股东权利保护、公司内部治理
结构、规范运作流程、公司党委和纪委组织及成员设置等条款进行了
增补和进一步完善。
若修订完成后,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二、修订的具体内容
章程原条款内容 章程修改后内容
1、全文中“股东大会”表述全部调整为“股东会”,未进行一一对比。
2、调整或删除“监事”“监事会”相关表述。
3、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章节。
4、新增“独立董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章节。
5、删除“监事会”章节。
6、调整“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章节为“财务会计制度、总法律顾问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和行为,充分发挥中国共产党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以下简 织和行为,充分发挥中国共产党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以下简称称公司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公司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
章程原条款内容 章程修改后内容
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和其他有关规定, 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第二条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
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湘政函(1998)2 号文件批准,以募集方式设 公司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湘政函(1998)2 号文件批准,以募集方式设立;立;在常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 在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信用代码为:91430700183811016L。 为:91430700183811016L。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
法定代表人。
(增加条款、后续序号顺延)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
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
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
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
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
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确立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 第十一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的组织、开展
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坚持“两个一以贯之”,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 党的活动。公司确立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坚持“两治理各环节,把党组织内嵌于公司治理结构之中,发挥党委领导作 个一以贯之”,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把党组织内嵌于公司用;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两个责任,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治理结构之中,发挥党委领导作用;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两个责任,
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第十一条 为保证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坚持现代企业制度,根据 第十二条 为保证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坚持现代企业制度,根据内部
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建立健全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 控制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建立健全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企分开、管理科学的体制机制,明确公司党委会、董事会、监事会 管理科学的体制机制,明确公司党委会、董事会和经理层各自权责,并和经理层各自权责,并建立议事规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 建立议事规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制衡有效。
运转、制衡有效。
第十二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 第十三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
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 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的文件,也是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 也是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 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 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党委委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规定,公司党委委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应按有关规定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对上述人员本章程规定,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应按有关规定对公司承担赔偿 失职、 渎职行为严格追责,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环节的终身责任追究责任。对上述人员失职、 渎职行为严格追责,建立决策、执行、监 制度。
督环节的终身责任追究制度。
第十三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 第十四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
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其他总监、总师。 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其他总监、总师。
章程原条款内容 章程修改后内容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 第十八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
类的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 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任何单位或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
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九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二十条 公司发起人为常德市粮油总公司,出资方式为实物出资, 第二十一条 公司发起人为常德市粮油总公司,出资方式为实物出资,
出资时间为 1998 年。公司现有股份总数为 641,783,218 股,公司的 出资时间为 1998 年。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641,783,218 股,公司的
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641,783,218 股,其他种类股 0 股。 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641,783,218 股,其他种类股 0 股。
第二十二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得以赠与、
垫资、担保、借款等形式,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
第二十一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 财务资助,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除外。
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 为公司利益,经股东会决议,或者董事会按照本章程或者股东会的授权
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作出决议,公司可以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
助,但财务资助的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 10%。董事会作
出决议应当经全体董事的 2/3 以上通过。
第二十二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