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马科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30 20:13:56
证券代码:300698 证券简称:万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3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补充、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经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6 月 30 日(星期一)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6 月 30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30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杭州市西湖区天际大厦 11 层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禾阳女士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6 人,代表股份 65,523,502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48.898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65,437,90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639%。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0 人,代表股份 289,39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216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人,代表股份 203,79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52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
东 68 人,代表股份 85,6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639%。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65,503,1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89%;反对
14,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3%;弃权 5,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68,99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9507%;反对 14,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0451%;弃权5,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042%。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65,505,8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30%;反对
14,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3%;弃权 3,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71,69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8837%;反对 14,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0451%;弃权3,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712%。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 65,505,8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30%;反对
14,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3%;弃权 3,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71,69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8837%;反对 14,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0451%;弃权3,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712%。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 65,501,7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67%;反对
14,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3%;弃权 7,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67,59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4670%;反对 14,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0451%;弃权7,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880%。
5、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 2024 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 65,501,7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67%;反对
15,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43%;弃权 5,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67,59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4670%;反对 15,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4943%;弃权5,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388%。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
同意 65,491,0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04%;反对
26,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07%;弃权 5,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56,89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7696%;反对 26,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262%;弃权
5,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042%。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 65,496,9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94%;反对
19,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99%;弃权 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62,79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8083%;反对 19,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7728%;弃权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189%。
8、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 65,503,2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90%;反对
14,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3%;弃权 5,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69,09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9853%;反对 14,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0451%;弃权5,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696%。
9、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 65,501,0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57%;反对
19,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99%;弃权 2,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66,89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2251%;反对 19,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7728%;弃权2,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21%。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 65,498,8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23%;反对
18,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76%;弃权 6,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64,69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4649%;反对 18,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2545%;弃权6,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806%。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 2024 年度薪酬及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 20,736,99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71%;反对
2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11%;弃权 6,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1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61,79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4628%;反对 2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2566%;弃权6,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806%。
关联股东浙江万马智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张德生先生、张禾阳女士、张珊珊女士回避表决。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 2024 年度薪酬及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 65,495,9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79%;反对
2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20%;弃权 6,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61,79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4628%;反对 2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2566%;弃权6,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806%。
13、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同意 65,501,0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57%;反对
19,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99%;弃权 2,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66,89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2251%;反对 19,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7728%;弃权2,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