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文旅: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业绩承诺及补偿执行完毕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7-09 18:00:13
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天府文旅 公告编号:2025-043
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业绩承诺及补偿执行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业绩补偿承诺基本情况
2019 年 3 月 11 日,成都体育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体投集
团”)与莱茵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茵达集团”)签署了《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第 2.10 条约定(以下简称“业绩补偿承诺”):在成都体投集团及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天府文旅”)董事会对现有业务充分授权的前提下,莱茵达集团确保天府文旅现有业务 2019 年、2020年均不亏损,若预计有亏损,莱茵达集团将亏损额补足给天府文旅。详见公司于 2019年 3 月 11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12)。
2019 年 6 月 5 日,成都体投集团与莱茵达集团完成了转让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
成都体投集团成为公司控股股东。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11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暨公司控制权变更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8)。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0)
280001 号),公司 2019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6,029,472.16 元,2019
年未触发莱茵达集团作出的业绩补偿承诺。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1)2800002 号),公司 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1,719,970.83 元。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5 日、2021 年 4 月 10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2019年年度报告(更新后)》《2020 年年度报告》。
根据 2020 年审计报告显示天府文旅 2020 年度已实际发生亏损,在协议双方无法就
此事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成都体投集团依据《股份转让协议》第 7.2 条之约定依法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国际贸仲”)提出仲裁申请。2022
年 7 月 13 日,该仲裁案件在国际贸仲开庭审理 。
2023 年 4 月 10 日,公司收到成都体投集团《关于与莱茵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权
转让纠纷仲裁案件裁决结果的告知函》(成体投函〔2023〕4 号),函告公司,成都体投集团已收到国际贸仲《裁决书》(〔2023〕中国贸仲京裁字第 0745 号),本案已审理终结,国际贸仲已根据申请人成都体投集团和被申请人莱茵达集团提交的书面意见、证据材料和庭审情况,经合议作出裁决:被申请人莱茵达集团向上市公司支付 2020 年度业绩补偿款人民币 50,203,979.58 元,被申请人莱茵达集团应于《裁决书》作出之日
起 10 日内支付完毕。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1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莱茵达集团在规定时效内未履行国际贸仲《裁决书》(〔2023〕中国贸仲京裁字第0745 号)确认的支付义务 ,根据相关法律之规定,成都体投集团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
院申请强制执行。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3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2023 年 9 月,公司收到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对莱茵达集团的强制执行款人民币
26,194,996.70 元。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3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业绩承诺及补偿执行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
2024 年 12 月 17 日,公司收到莱茵达集团支付的人民币 150 万元业绩补偿款。详
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8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登载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业绩承诺及补偿执行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9)。
2025 年 5 月 23 日,公司收到成都体投集团函件,函告其申请查封的莱茵达集团名
下杭州市西湖区浙商财富中心其中 3 幢 1201 室、1202 室、1203 室、1205 室、1206 室、
1207 室房产已由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启动司法拍卖程序,将于 2025 年 6 月 9 日
10 时至 2025 年 6 月 10 日 10 时止(延时除外)在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
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4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业绩承诺及补偿执行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二、进展情况
2025 年 7 月 9 日,公司收到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转入的执行款人民币
26,523,667.50 元(其中含莱茵达集团应付成都体投集团的评估费及利息合计 55,393.18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收到业绩补偿款共计人民币 54,163,271.02 元(含业绩补偿款本金及延期支付利息),莱茵达集团已履行完毕国际贸仲《裁决书》(〔2023〕中国贸仲京裁字第 0745 号)的支付义务。
同日,成都体投集团收到了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下发的《结案通知书》((2023)浙 0106 执 2589 号),通知关于成都体投集团与莱茵达集团商事仲裁一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三、备查文件
(一)《结案通知书》((2023)浙 0106 执 2589 号)。
特此公告。
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