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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路通: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吴世春)

公告时间:2025-07-09 18:49:04

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 路通
股票代码:300555
信息披露义务人:吴世春
住所/地址:北京市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集中竞价)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七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根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三、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 指 《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
ST 路通/上市公司 指 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吴世春
2025 年 4 月 28 日至 7 月 7 日,吴世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所集中竞价交易买入上市公司股份 5,131,050 股,累计持
有上市公司股份 20,006,12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0.00%。
公司章程 指 《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
释义...... 2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4
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决策程序......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6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7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8
第六节 备查文件...... 9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吴世春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住所和联系地址 北京市
身份证号码 2201021977********
境外永久居留权 无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20,006,121股,持股比例为10.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2025年1月2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的共青城青云数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伍静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伍静将其持有的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梦洁股份”,证券代码:002397)79,632,732股股份(占梦洁股份总股本的10.65%)转让予共青城青云数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目前该股份正在办理股票交割手续。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ST路通和上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决策程序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对上市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以及对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出于自身投资策略考虑增加上市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吴世春将积极行使股东权利,致力于改善上市公司的经营,提高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改善上市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为全体股东带来良好回报。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处置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暂无处置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具体计划。如果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关批准程序。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作出本次权益变动决定所履行的授权或审批程序
信息披露义务人为自然人,决定本次权益变动事项,无需另行履行其他授权或审批程序。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司法拍卖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4,875,07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7.44%,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2025 年 4 月 28 日至 7 月 7 日,吴世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买
入上市公司股份 5,131,05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57%。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取得上市公司股份 20,006,12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00%,仍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上市公司的主要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
股东名称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吴世春 14,875,071 7.44% 20,006,121 10.00%
贾清 12,550,600 6.28% 12,550,600 6.28%
吴爱军 10,226,212 5.11% 10,226,212 5.11%
合计 37,651,883 18.83% 42,782,933 21.39%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2025 年 4 月 28 日至 7 月 7 日,吴世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买
入上市公司股份 5,131,050 股,使用资金总额为 0.54 亿元(不含交易费用),增持股份的资金全部来源于自有资金。上述增持后,吴世春累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20,006,12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0.00%。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标的股份不存在任何质押或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况。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自查,本报告书签署日前的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交易日期 变动方向 交易均价(元) 合计数量(股) 交易方式
2025 年 4 月 买 9.69 48,500 集合竞价
2025 年 6 月 买 10.30 1,135,700 集合竞价
2025 年 7 月 买 10.44 3,946,850 集合竞价
合计 5,131,05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直系亲属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自查,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直系亲属不存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前文已披露事项外,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深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资金来源合法性的说明;
3、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后续权益变动计划的说明
4、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直系亲属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持有或买卖该上市公司股份的自查情况说明;
5、中国证监会或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和上述备查文件置于上市公司办公地,供投资者查阅。
投资者也可以在深交所网站(www.szse.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______________
吴世春
签署日期:2025年月日
(此页无正文,为《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_______________
吴世春
2025 年月 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 上市公司所在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五三零
限公司 地 大厦1号十八层1802室
股票简称 ST路通 股票代码 300555
信息披露义务 吴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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