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凯利: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告时间:2025-07-09 19:11:30
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 凯利
股票代码:300326
信息披露义务人 1:上海凯诚君泰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青浦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 2:李虹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 3:刘双全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 4:魏永梅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
股权变动性质:股份增加、持股比例达 5%
签署日期:二○二五年七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凯利”)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公司拥有权益的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9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3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上海凯诚君泰投资有限公司、李虹、刘双全、魏永梅
上市公司、公司、ST凯利 指 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 指 《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15号准则》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本报告书中任何表格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凯诚君泰投资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上海凯诚君泰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青浦区五厍浜路201号6幢一层185室
法定代表人:吕向东
注册资本:40万元
成立时间:2009年9月28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695777448W
企业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经营范围: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09年9月28日至2039年9月27日
通讯地址:上海市青浦区五厍浜路201号6幢一层185室
电话:021-50728058
股权结构:吕向东持股100%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职务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国籍 其他国家或地
区居留权
吕向东 执行董事兼 男 11010819660626**** 中国 无
总经理
李虹 监事 女 11010519650103**** 中国 无
(二)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1、李虹
性别:女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1101051965********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2、刘双全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4201041974********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3、魏永梅
性别:女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3704811973********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关系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关系:吕向东、李虹为夫妻,刘双全、魏永梅为夫妻,吕向东持有上海凯诚君泰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凯城君泰、李虹、刘双全、魏永梅已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构成一致行动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四人合计持有ST凯利 5.0000%股权。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采取一致行动的目的、时间及关键内容
为了能够更好的发挥信息披露义务人各方的股东表决权,各方就行使股东表决权的相关事宜达成一致行动。
各方于2025年5月1日签署一致行动协议。
在ST凯利召开股东会时,如任一方拟就有关事项向股东会提出议案时,须事先与其他方充分进行沟通协商,在取得一致意见后,以各方共同名义向股东会提出提案;如果各方进行充分沟通协商后,对有关事项行使提案权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各方同意按照上海凯诚君泰投资有限公司的意见决定提案意见。
在ST凯利召开股东会审议有关议案前,各方须充分沟通协商,就行使何种表决权达成一致意见,并按照该一致意见在股东会上对该等事项行使表决权;如果各方进行充分沟通协商后,对有关议案行使何种表决权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则在表决事项的内容符合国家法律及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各方同意按照上海凯诚君泰投资有限公司的意见进行表决。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对上市公司未来前景及投资价值的判断,以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增持上市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不排除继续增加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若信息披露义务人拟继续增加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2025年3月3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ST凯利25,132,206股股票,占ST
凯利总股本的3.5051%。
自 2025年 4月 1 日至 2025 年 7 月 7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二级市场合计
增持ST凯利股票10,719,200股。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共持有ST凯利35,851,406股股票,占
ST凯利总股本的5.0000%。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一致行动各方持股数量及表决权比例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 拥有表决权的表决权本比 表决权
本比例 例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上海凯诚君泰投资有限
公司 25,132,206 3.51% 25,132,206 3.51%
李虹 0 0.00% 0 0.00%
刘双全 0 0.00% 0 0.00%
魏永梅 0 0.00% 0 0.00%
合计 25,132,206 3.51% 25,132,206 3.51%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 拥有表决权的表决权本比 表决权
本比例 例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上海凯诚君泰投资有限
公司 25,132,206 3.51% 25,132,206 3.51%
李虹 6,832,000 0.95% 6,832,000 0.95%
刘双全 3,733,600 0.52% 3,733,600 0.52%
魏永梅 153,600 0.02% 153,600 0.02%
合计 35,851,406 5.00% 35,851,406 5.00%
注1:表决权比例=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上市公司总股本。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1.本次权益变动通过二级市场增持。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增持上市公司无限售
条件流通股 10,719,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949%。本次增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ST 凯利合计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增加至 5.0000%。
2.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来源
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用于取得上市公司股份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情况。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