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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华技术:关于全资子公司常州瑞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华东理工大学签署《院士工作站合作协议》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7-11 18:52:37

证券代码:920099 证券简称:瑞华技术 公告编号:2025-050
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山东瑞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与华东理工大学签署《院士工作站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合同签署概况
为进一步加强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华技术”或“公司”)研发创新能力、提升公司研发创新效率、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持和技术保障,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瑞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或“瑞纶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与华东理工大学签署了《院士工作站合作协议》,共同在钛硅分子筛催化剂领域的研发及成果转化开展全方位技术合作,并拟共同在瑞纶公司成立院士专家工作站。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1、公司本次合作方为华东理工大学,由陈德院士担任工作站首席科学家。
2、合作方基本情况
(1)华东理工大学简介:华东理工大学原名华东化工学院,1952年由交通大学(上海)、震旦大学(上海)、大同大学(上海)、东吴大学(苏州)、江南大学(无锡)等校化工系合并组建而成,是新中国第一所以化工特色闻名的高等学府。1956年被定为全国首批招收研究生的学校之一,1960年起被中共中央确定为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1993年经国家教委批准更名为华东理工大学,1996年进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行列,2000年经教育部批准建立研究生院,2008年获准建设“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2017年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3个学科入选一流学科建设名单。

(2)院士简介:陈德院士现任欧洲科学院院士、挪威工程院院士、挪威皇家科学院院士,挪威科技大学教授,华东理工大学教授,国际著名催化专家。长期从事绿色化工与低碳技术研究,是国际新一代绿色化工及新能源技术领域的顶尖科学家。其以反应动力学为研究主线,致力于发展复杂反应动力学理论与分析方法,突破复杂催化体系和催化过程的定向调控和优化控制,提高过程效率和产品性能。在国际上率先提出了用于氧化催化剂设计的氧化-还原催化循环动力学研究方法,以及用于工业催化剂多尺度结构设计的介观动力学研究方法,开发了用于催化剂原位工况研究的锥形元件微量振荡天(Tapered Element Oscillating
Microbalance,TEOM)和稳态同位素瞬变动力学分析(Steady-State Isotopic
Transient Kinetic Analysis,SSITKA) 两个重要的原位动态表征装置,指导乙烯氧氯化、乙烯环氧化、正丁烷氧化、甲醇制烯烃、蜡油加氢处理、脱硝、二氧化碳捕集利用等重要工业过程的高效能催化材料、吸附剂和反应器设计开发,并成功实现工业化应用。
近5年,主持和参与了包括挪威科学研究理事会、欧盟及工业界的20余项研究项目。在J.Am.Chem.Soc.、Angew.Chem Int.Ed.、Adv.Mater.、Nat.Commun.、EnergyEnviron.Sci.、ACS Catal.、J.Catal.等期刊发表SCI论文480余篇;在国际和国内会议上作大会报告和邀请报告400余次。
三、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作目标:为进一步加强双方在以“钛硅分子筛催化剂”领域的技术开发工作,主要针对钛硅催化剂失活的本质与寿命延长方法的研究,旨在探究钛硅催化剂的失活机理,并对钛硅催化剂的合成方法进行改进,延长钛硅催化剂的寿命。
同时华东理工大学拟与瑞纶公司共建山东省企业院士工作站,由陈德院士担任工作站首席科学家,
2、合作方式:华东理工大学提供课题开发所需科研场所、科研经费及咨询费用,并为华东理工大学委派的专家人员免费提供在瑞纶公司工作期间的食宿条件。华东理工大学向瑞纶公司提供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委派院士团队专家每年寒暑假驻工作站工作,每年驻工作站工作总时间不低于20天,并围绕钛硅分子筛技术难题和产业需求,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应用技术研发。华东理工大学每年定期来院士工作站进行技术交流和做学术报告不少于2次。

3、合作期限:2025年8月至2028年8月
4、协议金额:瑞纶公司每年为华东理工大学提供50万元/年的经费(含3%税率),供华东理工大学开展催化剂相关研究工作。合作协议签约生效后一个月瑞纶公司向华东理工大学支付第一年费用,后续分两期于每年12月份支付完毕。
5、成果分配:
(1)科研成果署名:华东理工大学需征得瑞纶公司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将研究成果中的华东理工大学完成部分单独申报科研成果;瑞纶公司需征得华东理工大学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将研究成果中的瑞纶公司完成部分单独申报科研成果;联合申报时,需经双方协商,完成单位及完成人名单排序按照双方商定的排序方式进行。
(2)论文发表:华东理工大学需征得瑞纶公司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单独将华东理工大学完成部分的研究成果以论文形式单独或联合发表;瑞纶公司需征得华东理工大学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将瑞纶公司完成部分的研究成果以论文形式单独或联合发表;联合发表论文时,需经双方协商,作者排名“按贡献大小排名”原则进行。
(3)专利申请:双方合作的科研成果在申请专利时,需由华东理工大学和瑞纶公司联合署名,发明人排序“按贡献大小排名”原则进行。
(4)成果转让:研究项目所产生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和收益分配由后续双方另行签署合同约定。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署是公司进一步夯实研发创新驱动战略的重要举措,旨在通过与华东理工大学陈德院士深化产学研合作,推动公司科技人才培养、研发能力构建、加速钛硅分子筛催化剂相关领域研发工作,提升公司研发成果转化效率,同时拟共建院士工作站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实力和市场竞争优势。
五、风险提示
院士专家工作站的设立尚需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和备案,公司将根据后续相关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合作协议的签订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山东瑞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华东理工大学院士工作站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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