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丰明源: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7-14 19:15:40
证券代码:688368 证券简称:晶丰明源 公告编号:2025-055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
十五次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14 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
次监事会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宁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 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激励计划》”)已经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鉴于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 7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其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201 名调整为 194 名。前述自愿放弃的激励对象中 6 名激励对象原拟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将调整分配至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其他激励对象,1 名激励对象原拟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份额将全部作废,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量由 107.3375 万股调整为 105.5625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85.8700 万股调整为 84.4500 万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21.4675 万股调整为 21.1125 万股。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属于
经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本次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的相关内容。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7 月 15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监事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认为: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公司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本次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将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确定为 2025 年 7 月 14
日,并同意以 48.88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194 名激励对象授予 84.4500 万股限制性
股票。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7 月 15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5 年 7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