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建投: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时间:2025-07-15 17:42:31
证券代码: 002761 证券简称:浙江建投 公告编号: 2025-078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
定于 2025 年 7 月 31 日(星期四)下午 3:00 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
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4、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
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
果为准。
5、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25 年 7 月 31 日下午 3: 00。
网络投票时间: 2025 年 7 月 31 日
(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31 日上午
9:15-9:25, 9:30-11:30,下午 13:00-15:00;
(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31 日 9:15 至
2025 年 7 月 31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7 月 28 日
7、出席对象:
(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
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
东。
(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文三西路 52 号浙江建投大厦 18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注册发行永续类债券的议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 7
1.01 注册发行规模
1.02 发行方式
1.03 发行对象
1.04 债券期限
1.05 募集资金用途
1.06 偿债保障措施
1.07 关于本次债券的授权事项
2.00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议案》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7 月 16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注:提案 2 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
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的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手续
(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公
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法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
证进行登记;
(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
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进行登记。
( 3) 融资融券股东登记: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
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的股东名册。有关股票
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
有关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如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受托证券公司法
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受托证券公司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及股东账户
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认真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
二),以便登记确认。传真请在 2025 年 7 月 30 日 17: 00 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
寄:浙江省杭州市文三西路 52 号浙江建投大厦,邮编:310012(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 字样)。
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2、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采用信函
或传真方式登记的,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
3、 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文三西路 52 号浙江建投大厦。
4、登记时间: 2025 年 7 月 29 日至 2025 年 7 月 30 日
上午 9:00-11:00,下午 15:00-17:00
5、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
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6、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联系人:陈智涛、张凯奇
联系电话: 0571-88057132
传 真: 0571-88052152
电子邮箱: zjjtzq@cnzgc.com
通讯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西路 52 号
邮 编: 310012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为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七月十五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 362761
2、投票简称:浙建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
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
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
为准。
5、 对于逐项表决的提案,对一级提案投票视为对其下各级子议案表达相同投票意见。例如,
对本次提案 1.00 投票,视为对其下二级子议案 1.01 、 1.02 表达相同投票意见。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 2025 年 7 月 31 日上午 9:15-9:25, 9:30-11:30,下午 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31 日 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
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 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
引栏目查阅。
3 、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股)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是否本人参加 备注
附件三: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授权委托书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于 2025 年 7 月 31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
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
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
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名称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名称 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股份
性质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 委托人签名(盖章)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意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注册发行永续类债券的议案》 √
1.01 注册发行规模 √
1.02 发行方式 √
1.03 发行对象 √
注: 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2、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止。
1.04 债券期限 √
1.05 募集资金用途 √
1.06 偿债保障措施 √
1.07 关于本次债券的授权事项 √
2.00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议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