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图山鼎: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7-15 17:44:41
证券代码:300492 证券简称:华图山鼎 公告编号:2025-047
华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45.91 元/股调整为 32.76 元/股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限制性股票总量由不超过 272.27 万股调整为
381.1780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由 217.82 万股调整为 304.9480 万股,预留由
54.45 万股调整为 76.2300 万股。
华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5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首次及预留)由 45.91 元/股调整为 32.76 元/股。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由不超过 272.27 万股调整为 381.1780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由
217.82 万股调整为 304.9480 万股,预留由 54.45 万股调整为 76.2300 万股。现
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5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5 年 5 月 6 日至 2025 年 5 月 15 日,公司已通过公示栏公告了拟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截至 2025 年 5 月 15 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
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5 年 5 月 21 日,公司披露了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三)2025 年 5 月 30 日,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5 年 7 月 15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确定 2025 年 7 月 15 日为授予日,以 32.76 元/股向符合资格的 270 名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 304.9480 万股限制性股票,向符合资格的 68 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授予 76.2300 万股限制性股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调整情况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召开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于 2025 年 6 月 5 日披露了《2024 年年度权益分
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总股本 140,486,470 股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55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7,726,755.85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8 股,以未
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 2.2 股红股,本次转增和送红股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 196,681,058 股(不足 1 股的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中的零碎股处理办法处理,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股本发生变动,按照分配总额不变以及届时公司最新的总股本计算分配比例。
鉴于上述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或授予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方法及结果
1、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1)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2)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根据以上公式,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P0-V)÷(1+n)=(45.91-0.055)÷(1+0.18+0.22)≈32.76 元/股
2、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授予数量的调整方法如下: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 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根据以上公式,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Q0×(1+n)=272.27×(1+0.18+0.22)=381.1780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由
217.82 万股调整为 304.9480 万股,预留由 54.45 万股调整为 76.2300 万股。
根据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继续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公司本激励计划的确定已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激励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五、备查文件
(一)《华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华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华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