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和美康:嘉和美康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7-15 18:04:14
证券代码:688246 证券简称:嘉和美康 公告编号:2025-052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 年 07 月 15 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 8 号院 28 号楼 1 层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18
普通股股东人数 11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83,030,177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83,030,17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60.3480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60.3480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夏军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董事会秘书李静女士出席了本次股东会;监事、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股东会。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82,743,252 99.6544 17,137 0.0206 269,788 0.3250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是否当选
效表决权的比例(%)
2.01 关于选举夏军先 81,854,919 98.5845 是
生为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
2.02 关于选举任勇先 81,854,913 98.5845 是
生为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
2.03 关于选举刘志华 81,854,913 98.5845 是
先生为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的议案
2、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是否当选
效表决权的比例(%)
3.01 关于选举任宏女 79,304,319 95.5126 是
士为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
的议案
3.02 关于选举王韵先 79,304,303 95.5126 是
生为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
的议案
3.03 关于选举李文华 79,304,303 95.5126 是
先生为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2.01 关于选举夏军 22,21 94.9757
先生为公司第 6,682
五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的议
案
2.02 关于选举任勇 22,21 94.9757
先生为公司第 6,676
五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的议
案
2.03 关于选举刘志 22,21 94.9757
华先生为公司 6,676
第五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
3.01 关于选举任宏 19,66 84.0720
女士为公司第 6,082
五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的议案
3.02 关于选举王韵 19,66 84.0719
先生为公司第 6,066
五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的议案
3.03 关于选举李文 19,66 84.0719
华先生为公司 6,066
第五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的议
案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 1 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2、议案 2、议案 3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顾平宽、吴志林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