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合科技: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7-15 19:00:37
证券代码:872392 证券简称:佳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3
昆山佳合纸制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昆山佳合纸制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称《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规则》”)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昆山佳合纸制品科技股份有 第二条 昆山佳合纸制品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司法》和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由昆山市佳合纸制品有限公司整 规定,由昆山市佳合纸制品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以发 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经苏州工商行政管理 起设立方式设立,经苏州市数据局注册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913205837266705211。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昆山佳合纸制品科技股份有 中文全称:昆山佳合纸制品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限公司
英文全称:Kunshan SuperMix Printing
Technology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江苏省昆山开发区 第五条 公司住所:江苏省昆山开发区
环娄路 228 号。 环娄路 228 号,邮政编码:215333。
新增条款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
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
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
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
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
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 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
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 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
力的文件。 文件。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
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 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
责人、董事会秘书。 秘书、财务负责人。
新增条款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
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
件。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诚信、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诚信、创新和精益求精的精神打造优质的产 创新和精益求精的精神打造优质的产品和品牌,成为客户满意、员工成长、 品和品牌,成为客户满意、员工成长、
股东有回报的优秀企业。 股东有回报的优秀企业。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纸制品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 围为:纸制品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纸制品加工;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印 纸制品加工;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印刷产品的设计研发;塑料制品、五金制 刷产品的设计研发;塑料制品、五金制品、木制品销售;检测服务;货物及技 品、木制品销售;检测服务;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前述经营项目中法 术的进出口业务。(前述经营项目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前置许可经营、限制 律、行政法规规定前置许可经营、限制经营、禁止经营的除外)(依法须经批 经营、禁止经营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经营活动)。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 第十六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
式。 式。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
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 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 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
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 类别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 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
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一元。公司公开或 币标明面值。
非公开发行股份时,公司现有股东(股
权登记日登记在册股东)不享有优先认
购权。
新增条款 第十九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
集中存管。
第十七条 公司发起人认购股份情况 第二十条 公司发起人认购股份情况
如下: 如下:
发 起 认 购 发 起
认 购
人 姓 股 份 股份 出 资 人 姓
出资时间 股 份 股 份 出 资 出 资 时
名 或 数(万 比例 方式 名 或
数(万 比例 方式 间
名称 股) 者 名
股)
净 资 2016年12 称
董 洪
546 42% 产 折 月31日 净 资 2016 年
江 董 洪
股 546 42% 产 折 12 月 31
江
净 资 2016年12 股 日
陈 玉
325 25% 产 折 月31日 净 资 2016 年
传 陈 玉
股 325 25% 产 折 12 月 31
传
净 资 2016年12 股 日
张毅 325 25% 产 折 月31日 净 资 2016 年
股 张毅 325 25% 产 折 12 月 31
净 资 2016年12 股 日
段 晓
104 8% 产 折 月31日 净 资 2016 年
勇 段 晓
股 104 8% 产 折 12 月 31
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