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泰股份: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展期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7-16 16:18:06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0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了控股股东广州
市安泰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泰化学”)的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的公司
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质押展期,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解除质押 占其所持股份 占公司总股
股东名称 或第一大股东及 数量(股) 比例 本比例 质押起始日 解除质押日 质权人
其一致行动人
2025 年1 月 2025 年 7 月 建德市新安
安泰化学 是 13,000,000 8.71% 3.33% 16 日 15 日 小额贷款股
份有限公司
备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390,000,000 股。
二、本次股东股份质押展期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是否 展期后
股东 股东或第一 本次质押展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为补 质押起 原质押到 质押到 质权人 质押用
名称 大股东及其 期数量(股) 比例 比例 售股 充质 始日 期日 期日 途
一致行动人 押
办理解 浙江银通
安泰 是 18,750,000 12.56% 4.81% 否 否 2024年7 2025 年 7 除质押 典当有限 自身资
化学 月 16 日 月 16 日 手续之 责任公司 金需求
日止
备注:上述质押展期的股份未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安泰化学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累计被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情况 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 股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股 占已
(股) 例 份限售和 质押 未质押股份 占未质押
(股) 比例 比例 限售和冻结
冻结数量 股份 数量(股) 股份比例
(股) 比例
安泰化学 149,325,614 38.29% 83,780,000 56.11% 21.48% 0 0.00% 0 0.00%
邹榛夫 9,010,010 2.31% 4,600,000 51.05% 1.18% 2,350,000 51.09% 4,407,507 99.94%
合计 158,335,624 40.60% 88,380,000 55.82% 22.66% 2,350,000 2.66% 4,407,507 6.30%
备注:1、上述股东邹榛夫先生所持限售股份为高管锁定股,未存在司法冻结的情形;
2、上述持股比例按四舍五入处理,可能导致部分合计数与各分项之和存在尾数不符的情况。
四、其他说明
1、公司当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控股股东本次股份质押展期与公司生
产经营需求无关。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
押股份累计数量为 62,780,000 股,占其合计所持股份 39.65%,占公司总股本
16.10%,融资金额为 10,000.00 万元;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一年内
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 78,380,000 股,占其合计所持股份 49.50%,占公司
总股本 20.10%,融资金额为 13,500.00 万元。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还
款资金为其自有或自筹资金、被担保方自有或自筹资金,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
3、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
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4、公司控股股东本次股份质押展期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
不利影响,本次质押展期的股份也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5、公司控股股东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其质押风险在可控
范围之内。上述质押展期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质押的股份目前不
存在平仓风险,若后续出现平仓风险,公司控股股东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还
款、补充质押股份或保证金等措施来应对上述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并按照相
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浙江银通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相关证明。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