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之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5-07-16 18:35:36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保荐人”)作为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之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华之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5 年 4 月 9 日出具《关于同意苏州华之杰电
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761 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已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0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19.88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97,000,000.00 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52,835,642.25 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444,164,357.75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5 年 6 月 16 日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5〕
6-10 号)。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相关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华之杰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司首
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序 项目总投资额 调整前拟投入募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
号 项目名称 (万元) 集资金金额(万 资金金额(万元)
元)
1 年产 8,650 万件电动工具智 42,608.58 42,608.58 38,936.44
能零部件扩产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 6,000.00 5,480.00
合计 48,608.58 48,608.58 44,416.44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与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资金来源
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
(三)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前述额度内可滚动循环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前述额度内可滚动循环使用。
本次审议的额度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到期后需重新履行审议程序。
(四)投资产品类型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该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宜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收益分配方式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的监管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导致理财产品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控制风险: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明确理财产品的金额、品种、期限以及双方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门将建立台账,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4、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与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展开,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6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与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前述额度均为单日最高余额,额度内可滚动循环使用,使用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性与流动性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待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新浩 胡虞天成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