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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正眼科: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7-16 19:05:41

证券代码:002524 证券简称:光正眼科 公告编号:2025-047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 3,135,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518,467,074 的
0.60%,占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 8,015,000 股的 39.12%。
2.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为 3.30 元/股,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为 1.62 元/股,本次限
制性股票的回购总金额为 9,843,150.00 元。
3.本次回购事项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6
日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3,135,500 股进行回购注销。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具体情况
1.2023 年 8 月 23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3 年 8 月 28 日至 2023 年 9 月 6 日,在公司内部对 2023 年限制性股
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除因输入有误导致5 名拟激励对象的姓名与其身份证登记的姓名不一致,监事会已对错误内容进行
更正,以及 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原 289 人调减至 286 人外,截至公示期满,监事会未收到其他任何异议或不良反应。2023
年 9 月 7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 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74)。
3.2023 年 9 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3 年 9 月 13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
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5.2023 年 9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 年 10 月 24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登记完成公告(新增股份)》(公告编号:2023-090),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新增部分授予 149 名激励对象合计 341.5054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66%。授予的股份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上市流通。
7.2023 年 10 月 26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登记完成公告(回购股份)》(公告编号:2023-091),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股份部分授予 104 名激励对象合计 399.9946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
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78%。授予的股份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上市流通。
8.2024 年 8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公司于2025年7月16日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
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和监事会均同意本次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相关内容
(一)股份回购原因及回购数量
1.根据《激励计划》之“第十三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激励对象因主动离职的,其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做变更,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如果激励对象离职后违犯竞业禁止相关义务,激励对象离职前因解除限售获得的收益公司有权追回。”
鉴于首次授予的 3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审议决定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 860,000 股。
2.根据《激励计划》之“第八章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之“二、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的规定:“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后,需按公司内部现行考核制度对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进行考核,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激励对象个人实际解除限售额度,届时按照下表确定个人解除限售比例:
绩效考核 评分≥80 70(含)<评 60(含)<评分 评分
评分 分<80 <70 <60
解除限售
系数 1.0 0.8 0.7 0
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层面解除限售系数。
激励对象当年度因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而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鉴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7 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评分结果在 70(含)-80 之间,本次可解除限售系数为 0.8。因此,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前述 7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9,000 股限制性股票。
3.根据《激励计划》之“第八章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之“二、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的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考核年度为2023-2025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各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较之 2022 年营业收入的实际增长率(A)进行考核,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解除限售期 对应考核年度 营业收入增长率(A)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23 30% 2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024 50% 4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2025 72% 62%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予,则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及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的安排一致。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授予,则预留授予考核年度为 2024-2025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各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较之 2022 年营业收入的实际增长率(A)进行考核,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解除限售期 对应考核年度 营业收入增长率(A)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24 50% 4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025 72% 62%
以上各年度营业收入达到触发值的前提下,按以下计算法则确定各期权益解除限售比例:
考核指标 考核指标完成比例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X)
A≥Am X=100%
营业收入增长率(A) An≤A<Am X=80%
A<An X=0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准。
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若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触发值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92,842,271.65元,相比 2022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为 16.43%,未达到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触发值。鉴于上述情况,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公司将回购注销 221 名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已获授但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966,500 股以及 3 名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已获授但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300,000 股。

综上,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 3,135,500 股。
(二)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
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为 3.30 元/股,预留授予部分回购价格为 1.62 元/
股。
公司本次回购金额总计 9,843,150.00 元。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资金全部为
公司自有资金。
三、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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