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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达: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7-16 19:47:45

证券代码:002527 证券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25-065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16 日下午 13:30 在上海市嘉定区思义路 1560 号综
合楼一楼多功能厅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5 年 7 月 1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7 月 16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会议主持人由纪翌董事长担任。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 511 人,代表股份 339,398,264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1866%。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 18 人,代表股份 253,730,669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2665%;
(2)通过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93 人,代表股份 85,667,59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2.9200%;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中小股东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情况
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及代理人 504 人,代表股份 122,645,134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4968%。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通过现场或通讯的方式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亦不存在变更以前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 2025 年 6 月 26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展波先生、纪翌女士、刘长文先生、王晔先生、张翠美女士、王春祥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1、选举展波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选票数为 314,636,95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704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获得的选票数为 97,883,82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8106%。
2、选举纪翌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选票数为 309,414,52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165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获得的选票数为 92,661,39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5524%。
3、选举刘长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选票数为 314,247,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589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获得的选票数为 97,494,5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4932%。
4、选举王晔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选票数为 309,195,68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101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获得的选票数为 92,442,55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3740%。
5、选举张翠美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选票数为 314,193,51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573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获得的选票数为 97,440,3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4490%。
6、选举王春祥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选票数为 309,059,61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061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获得的选票数为 92,306,48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2631%。
(二)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王蕾女士、张坚先生、周文举先生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1、选举王蕾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选票数为 314,390,24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631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获得的选票数为 97,637,1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6094%。
2、选举张坚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选票数为 309,191,44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1.099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获得的选票数为 92,438,31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3706%。
3、选举周文举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选票数为 309,103,11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073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获得的选票数为 92,349,9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2985%。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的董事成员中,不存在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关联股东纪翌女士、纪德法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刘丽萍女士,关联股东王春祥先生、陈华峰先生、蔡亮先生、田永鑫先生对此议案回避表决,共计150,969,261 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174,057,09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3728%;反对 2,710,15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383%;弃权 11,661,76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88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07,750,96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2316%;反对 2,710,1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192%;弃权 11,661,7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92%。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321,593,95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542%;反对 1,146,05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77%;弃权 16,658,26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08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04,840,82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4831%;反对 1,146,0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344%;弃权 16,658,2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5825%。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关联股东青岛海尔卡奥斯工业智能有限公司、关联股东纪翌女士、纪德法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刘丽萍女士,关联股东王春祥先生、陈华峰先生、蔡亮先生、田永鑫先生对此议案回避表决,共计 217,275,390 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107,958,51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4015%;反对 2,533,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747%;弃权 11,630,66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23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07,958,5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4015%;反对 2,533,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747%;弃权 11,630,6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237%。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320,161,90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322%;反对 2,707,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976%;弃权 16,529,16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70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规则>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327,002,30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477%;反对 856,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24%;弃权11,539,16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99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321,995,20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529,96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70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325,125,90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948%;反对 2,711,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989%;弃权 11,560,86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063%。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320,146,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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