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高环能: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公告时间:2025-07-16 20:45:47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等规定,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曾用名“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1、2019 年度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甘海南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22号)核准,公司向甘海南等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购买其持有的山高十方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高十方”)86.34%股权,其中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交易对价 35,269.99 万元,通过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现金方式支付交易对价 4,103.63 万元。
(1)公司向 27 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 27,771,636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2.70 元/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增资事宜出具了“天健验〔2020〕11-14 号”《验资报告》。
上述发行股份事项仅涉及购买标的公司股权,不涉及募集资金的实际流入,不存在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以及在专项账户存放情形。
(2)公司向 2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7,102,802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7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89,999,981.4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78,514,132.32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8 月 17 日到达公司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项存储
账户,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健验〔2020〕11-26 号”《验资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86 号)核准,公司根据发行方案向 25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1,823,630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6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05,299,998.4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92,798,277.99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7月16日到达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资金到账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XYZH/2021BJAA40499《验资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1、2019 年度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情况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
募集资金存放银行 专户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 632274011 144,999,981.40 0.00
都分行(注 1) (注 3)
绵阳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0001000001000 135,000,000.00 0.00
南充分行(注 2)
注1: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632274011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2年7月13日完成注销手续。
注2:绵阳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充分行80001000001000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1年12月30日完成注销手续。
注3:2020年8月17日,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632274011账户到账资金279,999,981.40元(含应扣除的因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发生的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2,051,886.82元及应加回的发行费中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566,037.74元),后于2020年8月19日根据募集配套资金用途“南充奥盛装备制造和数字化研发中心投资项目”,将拟投入的募集配套资金135,000,000.00元转入在绵阳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充分行开设的80001000001000账户中,转出后资金余额为144,999,981.40元。
2、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情况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
募集资金存放银行 专户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33161107 31,200,000.00 0.00
成都分行(注 1)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5160188000204480 171,519,998.40 0.00
石家庄分行(注 2)
募集资金存放银行 专户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5160188000204562 239,900,000.00 5,674.19
石家庄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200096819000121763 154,200,000.00 349,042.28
北京南礼士路支行
注1: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633161107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2年8月2日完成注销手续。
注2: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75160188000204480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2年8月11日完成注销手续。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说明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1《2019年度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配套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和附表2《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19年度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情况
公司 2019 年度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不存在预先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2、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情况
2021 年 7 月 28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为保障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推进,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了先行投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出具了《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XYZH/2021BJAA40502),对公司截至 2021 年 7 月 16 日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9,698.98 万元进行了
专项审核。公司已于 2021 年 7 月 30 日从光大银行 75160188000204480 账户转出
5,852.78 万元、从光大银行 75160188000204562 账户转出 726.20 万元、从民生银
行 633161107 账户转出 3,120 万元,共计转出 9,698.98 万元完成上述置换。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及置换情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详见附表3《2019年度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配套募集资金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和附表4《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四、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19年度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情况
2020年8月1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2,5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1年7月30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2,5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笔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2、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情况
(1)2021年8月3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2年7月29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3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笔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2)2022年8月2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9,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3年7月21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9,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笔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3)2023年7月24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4年7月3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8,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笔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4)2024年7月3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315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55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剩余2,765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6月13日前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笔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1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