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环保: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7-17 16:53:39
证券代码:301265 证券简称:华新环保 公告编号:2025-025
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召开了第
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2025 年 6 月 20 日召开了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月 4日、2025年 6月 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
定,现将公司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规模
1、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前,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的持股数量为3,775,9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463%。
2、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规模
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规模为2,427,000股,占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0.8011%。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账户开立、认购及非交易过户情况
1、账户开立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本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证券账户名称为“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
2、认购情况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总额上限不超过14,804,700.00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元,持股计划的份额上限为14,804,700.00份。初始设立时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总人数不超过78人,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具体持有份额数以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本员工持股计划实际参加人数为78人,实际认购资金总额为14,804,700.00元,认购份额为14,804,700.00份。本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认购份额未超过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拟认购份额上限。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得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本员工持股计划不涉及杠杆资金,不存在第三方为员工参加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
3、非交易过户情况
公司于2025年7月16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所持有的2,427,0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5年7月16日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
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两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本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分别满12个月、24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50%、50%。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将放弃因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表决权,即本员工持股计划整体放弃因持有标的股票而享有的上市公司的股东表决权,仅保留其他股东权利,且本员工持股计划在相关操作运行等事务方面将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独立性,因此,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不存在一致行动安排,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共同扩大其所能够支配的公司股份表决权数量的行为或事实。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本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