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创光电:关于对北京证券交易所2024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7-17 19:17:46
证券代码:430198 证券简称:微创光电 公告编号:2025-060
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北京证券交易所 2024 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部:
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微创光电”)公司于 2025年6月27日收到贵部下发的《关于对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年报问询函【2025】第 40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和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年审会计师”)对问询函所关注的事项高度重视,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就相关问题逐项进行认真讨论、核查与落
实,公司向北京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至 2025 年 7 月 17 日回复本次年报问询函。
现已完成相关核查工作,具体回复说明如下:
1、关于保留意见消除情况
你公司披露,2023 年年报保留意见事项均已消除:1.截至报告日,对于国
网四川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双碳绿色能源中心项目”,公安机关对该事项已以合同诈骗案立案,目前仍处于侦查阶段。公司经过多方协调后,2025 年 1 月3 日武汉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就案件侦办情况进行了通报。根据武汉市公安局经侦支队通报的情况,结合公司对该事项预期信用损失的估计,确定收回可能性极低,因此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已消除。2.对于发出商品,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存货中发出商品 57,663,347.86 元,于 2024 年结转成本
46,343,436.84 元。对于剩余发出商品,公司加强了项目现场发出商品的管理,实施了盘点。该事项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已消除。3.对于供应商视联动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货款事项,公司在 2024 年与视联动力积极沟通,采购 699.05 万
元的存货。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支付供应商视联动力信息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货款余额 29,044,280.47 元,已通过回函确认。公司后续将根据项目进度尽快完成所有预付款项货物的采购和交付。该事项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已消除。
请你公司:
(1)说明双碳绿色能源中心项目公安机关查办进展情况、公司已采取的追偿措施等;
(2)结合发出商品的具体类型、验收条款、结算条款及期后验收情况等,说明发出商品在 2024 年尚未完全验收的原因及合理性;
(3)结合期后采购情况等,说明对视联动力大额预付款项原因及合理性,对方是否具备履约能力、履约意愿及公司的应对措施。
请年审会计师说明对上述事项所执行的审计程序和获取的审计证据,并说明相关审计证据是否充分适当。
【回复】
一、说明双碳绿色能源中心项目公安机关查办进展情况、公司已采取的追偿措施等;
2024 年 4 月1 日公司向武汉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报案;2024 年4 月26 日,公司
收到武汉市公安局送达的《立案告知书》,主要内容为:武汉市公安局认为公司报称的“四川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等公司涉嫌合同诈骗案”一案符合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现已决定立案侦查,目前案件还在侦办过程中。同时,为尽力挽回损失,公司已采取了以下措施:
(1)成立专项处置小组
成立了由公司主要领导、法务、审计、外部律师等组成的专项处置小组,全面配合公安机关侦查工作。
(2)主动调查犯罪嫌疑人资产线索,促请公安机关依法采取保全措施
公司通过多种方式全面了解、调查犯罪嫌疑人的涉案资产线索,已经查出犯罪嫌疑人涉案的多处房产、股权及银行账户等信息,均已移交公安机关并申请采取相应保全措施。公司将继续采取各种措施持续调查犯罪嫌疑人财产线索,以利公安机关依法采取措施,维护公司利益,挽回公司损失。
(3)高管责任承诺保障
公司时任董事长/总经理陈军(现任公司总经理)、时任财务总监/董事会秘
书王昀(现任公司高级顾问)于 2024 年 2 月 29 日签署书面承诺:以其持有的全
部微创光电股票价值(合计持有 18,395,903 股)优先用于弥补公司在双碳绿色能源中心项目中的实际损失,并承诺在未完全弥补公司损失前,不先行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4)密切关注同类案件情况,在通过刑事手段追赃的同时将适时启动民事诉讼或附带民事诉讼。
二、结合发出商品的具体类型、验收条款、结算条款及期后验收情况等,说明发出商品在 2024 年尚未完全验收的原因及合理性;
2023 年末发出商品余额 50 万元以上截至 2024 年末尚未结转收入的主要项
目情况如下:
2024 年
序 验收结
客户名称 项目名称 末余额 商品类型 期后情况
号 算条款
(万元)
曹县青创科技
企业孵化园综 验收合
山东省邮电工程有 系统集成 建设施工
1 合服务楼弱电 139.20 格后付
限公司 项目设备 中
智能化工程项 款
目
曹县多元化解 验收合 已建设完
山东省邮电工程有 系统集成
2 中心弱电智能 66.72 格后付 成,待组
限公司 项目设备
化项目 款 织验收
根据项 已计量部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 通城县智慧交
系统集成 目进度 分组织验
3 湖北有限公司咸宁 通及智能云停 1339.24
项目设备 计量付 收中,其
分公司 车场建设项目
款 他建设中
单县政法委保 验收合
中移系统集成有限 系统集成
4 密会议室建设 140.84 格后付 已验收
公司 项目设备
项目 款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 单县公安局人 验收合 已建设完
系统集成
5 山东有限公司单县 脸识别监控项 322.94 格后付 成,验收
项目设备
分公司 目 款 中
2024 年末尚未结转收入的往年项目主要为与各电信运营商签署的系统集成项目,由于系统集成项目施工周期长、运营商客户项目验收要求严格,截至 2024年末尚未取得最终验收合格报告。公司系统集成业务收入确认以最终验收合格为收入确认时点,符合会计准则要求,具备合理性。
其中,截至 2025 年 6 月末,单县政法委保密会议室建设项目已完成最终验
收确认收入;通城县智慧交通及智能云停车场建设项目根据合同约定为分批建设项目,公司正在针对已计量工作量组织验收,项目建设持续进行中;曹县青创科技企业孵化园综合服务楼弱电智能化工程项目因土建工程延期尚在施工中;曹县多元化解中心弱电智能化项目已建设完成,待山东省邮电工程有限公司组织业主验收;单县公安局人脸识别监控项目已建设完成,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单县分公司组织业主验收中。
三、结合期后采购情况等,说明对视联动力大额预付款项原因及合理性,对方是否具备履约能力、履约意愿及公司的应对措施。
2021 年 12月公司与视联动力签署合作协议成为某涉密项目视联网设备授权区域独家销售合作方,2022 年初公司支付 30%预付款 4349.05 万元。由于宏观环境、疫情等因素影响,该项目进度延迟,截至 2023 年末公司尚有预付款余额3612.52 万元未执行采购。2024 年公司与视联动力积极磋商,共同推进项目实施,
当年完成采购 708.09 万元,2024 年末预付余额 2904.43 万元。同时,因为该项
目为优质项目,公司持续跟进了解项目进度。该项目 2024 年通过了省财政厅的财评,列入 2025 年省政府建设计划,该项目已列入该领域重点建设项目。鉴于项目已开始大规模启动,公司 2025 年已与下游客户就该项目签署各项合同金额3333.18 万元,收到产品预付及销售款项合计 3160.50 万元。目前该涉密项目招标采购陆续进行中,公司收取的款项已能足额覆盖 2024 年末的公司预付视联动力款项金额,预付视联动力款项已按会计政策计提相应坏账准备,截至 2025 年二季度已计提至 60%的坏账准备。由于项目建设已开始,双方同意根据协议继续履行该项目,视联动力具备履约能力和履约意愿。公司与视联动力积极磋商共同
成预付金额的采购及销售回款以及相应的处置方案。
2、关于经营业绩
本报告期,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1,077.66 万元,同比增长 58.86%,毛利
率 45.66%,同比增加 2.63 个百分点。年报披露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为“本年度实际控制权变更后加强业务协同,智慧交通解决方案类收入大幅增长,部分系统集成业务确认收入导致收入大幅增长”。公司智能交通解决方案业务实现收入
13,328.92 万元,同比增长 89.91%,毛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