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爱股网 > 最新消息
股票行情消息数据:

路维光电:路维光电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7-17 19:47:43

证券代码:688401 证券简称:路维光电 公告编号:2025-054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5年7月17日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235,4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193,333,720股的0.12%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的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5年7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5年7月17日为预留授予日,授予价格为17.89元/股(调整后),向符合条件的7名激励对象授予235,400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本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7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7月1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梁新清作为征集人就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4年7月12日至2024年7月21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7月2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52)。
4、2024年7月29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2024年7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 号 : 2024-053 ) 《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5、2024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4年7月30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价格为18.19元/股,向符合条件的104名激励对象授予979,69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6、2025年7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18.19元/股调整为17.89元/股,确定2025年7月17日为预留授予日,以17.89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7名激励对象授予235,4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18.19元/股调整为17.89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激励计划授予的内容与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三)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监事会发表的明确意见
1、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中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董事会同意确定以2025年7月17日为
预留授予日,以17.89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7名激励对象授予235,400股限制性股票。
2、监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1)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2)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的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以2025年7月17日为预留授予日,以17.89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7名激励对象授予235,400股限制性股票。
(四)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的具体情况
1、预留授予日:2025年7月17日
2、预留授予数量:235,4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193,333,720股的0.12%
3、预留授予人数:7人
4、预留授予价格:17.89元/股(调整后)
5、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或/和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 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5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 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④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 重大事项。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归属的期间另有规定的, 以相关规定为准。
(3)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 下: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 50%
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 50%
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依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 或偿还债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份 拆细、配股、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 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 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7、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姓名 国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权益 占目前总股
票数量(股) 总量比例 本的比例
管理骨干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235,400 19.37% 0.12%
(共7人)
预留授予部分合计 235,400 19.37% 0.12%
注:本激励计划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1、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以下 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核心技术人员、管理骨干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3、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

路维光电相关个股

天天查股:股票行情消息 实时DDX在线 资金流向 千股千评 业绩报告 十大股东 最新消息 超赢数据 大小非解禁 停牌复牌 股票分红数据 股票评级报告
广告客服:315126368   843010021
爱股网免费查股,本站内容与数据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沪ICP备15043930号-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