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海华:青海华鼎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王封、于世光)
公告时间:2025-07-18 17:38:02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 海华
股票代码:600243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封
住所/通讯地址: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人民路
一致行动人:于世光
住所/通讯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康乐路康裕园
股份变动性质:表决权减少
签署日期:2025 年 7 月 18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依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所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和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指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王封、于世光
青海华鼎、上市公司、公司 指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收到股东深圳市创东方富达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通知,创东方富达与于世光签署的委托协议到期终止,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创东方富达不再继续委托。至此,公司实际控制人丧
失创东方富达持有上市公司 11,954,500 股的表决权,
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72%。
溢峰科技 指 青海溢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青海重型 指 青海重型机床有限责任公司
机电国有 指 青海机电国有控股有限公司
欣世置业 指 青海欣世置业有限公司
创东方富达 指 深圳市创东方富达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章程》 指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15 号准则》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注:除特别说明外,本报告书中所有数值均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如下:
(一)王封
姓名 王封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7292219830804****
住所/通讯地址 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人民路
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否
(二)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于世光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44012619570320****
住所/通讯地址 广州市番禺区康乐路康裕园
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履行的程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2025 年 7 月 18 日,公司收到股东创东方富达通知,创东方富达与于世光签
署的委托协议到期终止(到期日为 2025 年 7 月 19 日),创东方富达不再继续委
托。
二、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计划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无减持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或间接拥有上市公司 66,983,239 股股票对应的表决权,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5.25%。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或间接拥有上市公司 55,028,739 股股票对应的表决权,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2.53%。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前,机电国有、溢峰科技承诺将在上市公司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中所取得股份享有的除收益权、处置权之外的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的股东提案权、董事监事提名权、股东大会表决权等)不可撤销地、不设限制地及无
偿地全部授予青海重型机床有限责任公司行使。2025 年 6 月 19 日,机电国有将
其持有的公司 1,800 万股股份无偿划转至机电国有全资子公司欣世置业,欣世置业将 4.1%的股份表决权委托给青海重型机床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 6 月 29 日,青海华鼎股东创东方富达与于世光签署了《附条件生效
的股东授权委托协议》,同意将其持有青海华鼎股份(包括因配股、送股、转增股等而增加的股份)所享有的除收益权、处置权之外的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提案权、董事监事提名权、股东大会表决权等)不设限制地及无偿地全部授
予股东于世光行使,期限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2021 年 7 月 20 日)起两年或至
创东方富达不再持有青海华鼎股份之日止。2023 年 7 月 19 日,创东方富达与于
世光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东授权委托协议>之补充协议》,同意将《股东
授权委托协议》的有效期自 2023 年 7 月 19 日起延期两年或至甲方不再持有青海
华鼎股份之日终止。详细内容见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7 月 2 日、2021 年 7 月 3 日、
2023 年 7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披露的《青海华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青海华鼎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于世光)》《青海华鼎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和《青海华鼎实际控制
人之一致行动人委托协议到期延期的公告》。2022 年 12 月 25 日,于世光与王
封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同意与王封在处理有关公司经营发展且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需要由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作出决议的事项时均采取一致行动,特别是行使召集权、提案权、表决权时采取一致行动。
2025 年 7 月 18 日,公司收到股东创东方富达通知,创东方富达与于世光签
署的委托协议到期(到期日为 2025 年 7 月 19 日)终止,创东方富达不再继续委
托。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或间接拥有上市公司 55,028,739 股股票对应的表决权,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2.53%。信息披露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变动情况如下:
实际控制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备注
人及一致 比例 比例
行动人 数量(股) (%) 数量(股) (%)
王封 直接持股 13,165,500 3.00 直接持股 13,165,500 3.00
直接持股 直接持股
于世光 (表决权委 5,844,039 1.33 (表决权委 5,844,039 1.33
托) 托)
青海重型
机床有限 直接持股 19,200 0.0044 直接持股 19,200 0.0044
责任公司
青海溢峰 直接持股 直接持股
科技投资 (表决权委 18,000,000 4.1 (表决权委 18,000,000 4.1
有限公司 托) 托)
实际控制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备注
人及一致 比例 比例
行动人 数量(股) (%) 数量(股) (%)
青海欣世 直接持股 直接持股
置业有限 (表决权委 18,000,000 4.1 (表决权委 18,000,000 4.1
公司 托) 托)
创东方富 直接持股 直接持股数量
达 (表决权委 11,954,500 2.72 表决权委托 0 0 仍为
托) 11,954,500 股
合计 66,983,239 15.25 55,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