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卓航科: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5-07-18 17:40:49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卓航科”、“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超卓航科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50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240.0828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1.2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2,448.22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0,857.5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天职业字[2022]35475 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在建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及《关于变更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并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及将超募资金的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调整后募集资金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节余资金 项目结项情况
1 增材制造生产基地项目 7,015.06 已结项
2 钛合金粉末的冷喷涂工艺开发项目 - 已结项
3 高性能靶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已结项
4 洛阳增材制造生产基地项目 5,517.39 已结项
合计 12,532.45 -
注: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项目节余资金”系节余募集资金本金,不包含银行存款利
息收入及理财收益。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并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变更“增材制造生产基地项目”及“洛阳增材制造生产基地项目”的投资总额并进行结项,并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现阶段“增材制造生产基地项目”及“洛阳增材制造生产基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将在短期内出现闲置的情况。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股东利益。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包含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累计收益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下同)进行现金管理,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及投资方式、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产品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且该等现金管
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金额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资金来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
(五)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其他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
法规且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将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
4、公司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1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四次会
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上述事项的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上述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二)董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实施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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