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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大教育:关于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公告时间:2025-07-18 18:49:22

证券代码:000526 证券简称:学大教育 公告编号:2025-071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13 日召开 2024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北京学大信息技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学大信息”)或公司指定的其他全资子公司与相关各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举办者公司合作协议》《服务公司合作协议》,逐步出资持有岳阳育盛教育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岳阳育盛”或“目标公司”)90%股权,并实现间接持有岳阳现代服务职业学院(为一所非营利性全日制民办高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高职学校”)90%的举办者权益,交易对价合计为 21,420 万元人民币。此外,学大信息拟以货币出资人民币 160 万元与岳阳育盛现有股东岳阳鸿盛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岳阳鸿盛”)共同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服务公司”),为高职学校的办学及日常经营管理提供教育资源及运营管理等服务和支持,其中学大信息持股 80%。上述项目资金来源均为公司自有资金/自筹资金。
同日,公司召开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13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
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职业教育网点及全日制基地建设项目”、“职业培训及学习力网点建设项目”、“文化服务空间建设项目”、“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学大职教(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学大职教”)或公司指定的其他全资子公司支付收购珠海隆大智业教育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隆大”)70%股权(以下简称“珠海隆大股权收购”)的部分交易对价,及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学大信息或公司指
定的其他全资子公司支付收购岳阳育盛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90%股权(以下简称
“岳阳育盛股权收购”)的部分交易对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1)。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23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对“岳阳育盛股权收购”项目进行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6 日在《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二、对外投资事项的进展
因上述对外投资事项相关方未满足付款条件达成的先决条件,公司基于项目客观情况及潜在风险综合考量,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经友好协商决定终止上述对外投资项目,并于近日与相关各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解除协议》《举办者公司合作协议之解除协议》及《服务公司合作协议之解除协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实际出资。具体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股权转让协议之解除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北京学大信息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岳阳育盛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丙方:岳阳永高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丁方:岳阳鸿盛建设有限公司
1、各方同意并特此确认,自本解除协议签署之日起,《股权转让协议》和各方就本交易达成的其他所有书面及口头协议(如适用)均终止。
2、各方同意并特此确认,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自本解除协议签署之日起,各方不再享有和承担《股权转让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各方将配合妥善处理解除《股权转让协议》涉及的相关文件资料交接、审批、披露、答复证券监管部门问询等事宜。

3、各方特此确认,各方关于签署本解除协议不存在任何纠纷、争议,亦不存在任何潜在的纠纷、争议。
(二)《举办者公司合作协议之解除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岳阳鸿盛建设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学大信息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丙方:岳阳育盛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丁方:岳阳现代服务职业学院
1、各方同意并特此确认,自本解除协议签署之日起,《举办者公司合作协议》和各方就本合作达成的其他所有书面及口头协议(如适用)均终止。
2、截至本解除协议签订之日,根据《举办者公司合作协议》第三章第四条等相关约定,乙方提名的人员已成为丁方的理事会成员。各方同意并特此确认,自本解除协议签署之日起,前述人员不再担任丁方的理事及其他任何职务,甲方和丙方应在本解除协议签订之日起 90 日内完成办理前述人员不再担任丁方理事会成员的相关变更手续。
3、各方同意并特此确认,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自本解除协议签署之日起,各方不再享有和承担《举办者公司合作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各方将配合妥善处理解除《举办者公司合作协议》涉及的相关文件资料交接、审批、信息披露、答复证券监管部门问询等事宜。
4、各方特此确认,各方关于签署本解除协议不存在任何纠纷、争议,亦不存在任何潜在的纠纷、争议。
(三)《服务公司合作协议之解除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岳阳鸿盛建设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学大信息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丙方:岳阳育盛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丁方:岳阳现代服务职业学院
1、各方同意并特此确认,自本解除协议签署之日起,《服务公司合作协议》和各方就本合作达成的其他所有书面及口头协议(如适用)均终止。
2、各方同意并特此确认,自本解除协议签署之日起,各方将促使并配合于90 日内完成办理服务公司解散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对服务公司进行清算、签署股东会决议等文件),并授权乙方或其指定主体办理解散相关事宜、签署解散相
关文件。各方同意并特此确认,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自本解除协议签署之日起,各方不再享有和承担《服务公司合作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各方将配合妥善处理解除《服务公司合作协议》涉及的相关文件资料交接、审批、信息披露、答复证券监管部门问询等事宜。
3、各方特此确认,各方关于签署本解除协议不存在任何纠纷、争议,亦不存在任何潜在的纠纷、争议。
三、本次解除对外投资协议的原因
公司筹划本次投资事项以来,积极与各方进行沟通,但鉴于公司发展战略的规划,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各方经慎重考虑后,决定终止本合作事项。各方同意并确认:自解除协议签署之日起,各方不再享有和承担原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各方关于签署解除协议不存在任何纠纷、争议,亦不存在任何潜在的纠纷、争议。
本次项目终止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四、上述进展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解除对外投资协议事项是公司结合行业、市场等多种因素以及公司目前经营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本次解除对外投资协议的签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北京学大信息技术集团有限公司与岳阳永高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岳阳育盛教育投资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之解除协议》;
2、《举办者公司合作协议之解除协议》;
3、《服务公司合作协议之解除协议》。
特此公告。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5 年 7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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