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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智科技: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公告时间:2025-07-21 17:07:26

证券代码:870726 证券简称:鸿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8
广东鸿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广东鸿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同一表决权仅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8 月 5 日下午 14 时。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5 年 8 月 4 日 15:00—2025 年 8 月 5 日 15:00。
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 4008058058 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0726 鸿智科技 2025 年 8 月 1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七)会议地点
湛江市坡头区官渡镇广湛路高速路口西广东鸿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大楼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投票股东类型
议案编号 议案名称
普通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并
1.00 √
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0 关于废止《监事会制度》的议案 √
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
3.00
理制度(尚需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3.01 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
3.02 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 √
3.03 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
3.04 修订《承诺管理制度》 √
3.05 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
3.06 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3.07 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
3.08 √
度》
3.09 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
3.10 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
3.11 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
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
3.12 √
理制度》
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
3.13 √
资金管理制度》
3.14 修订《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
3.15 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

议案 1.00、议案 3.00(含逐项表决子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1.00、议案 2.00 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1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s://www.bse.cn/)发布的公告。
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序号为(1.00);
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议案序号为(3.05);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卡登记;
(2)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人应当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
(3)非自然人股东应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负责人证明书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办理登记手续:股东可以信函、传真及上门方式进行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5 年 8 月 5 日下午 13 时 30 分
(三)登记地点:湛江市坡头区官渡镇广湛路高速路口西公司综合大楼一楼会
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陈莹;邮编:524051;电话:0759-3836022;
传真:0759-3717800;邮箱:dos@hallsmart.com.cn;地址:广东省湛江
市坡头区官渡镇广湛路高速路口西。
(二)会议费用:现场会议出席人员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
1、《广东鸿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广东鸿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广东鸿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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